功能主治:用于治疗习惯性顽固性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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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酚酞,化学名3,3-双(4-羟基苯基)-1(3H)-异苯并呋喃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消旋山莨菪碱。化学名:(±)-6β-羟基–1aH,5aH–托烷–3a–醇托品酸酯,分子量:C17H23NO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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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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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704 |
国药准字H33021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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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习惯性顽固性便秘。 |
抗胆碱药,临床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有机磷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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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0~200mg,2~5岁儿童每次15~20mg,6岁以上儿童每次25~50mg。用量根据患者情况而增减,睡前服。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1~2片),每日3次。小儿:按体重,每次服用0.1~0.2mg/kg,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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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阑尾炎、直肠出血未明确诊断、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粪块阻塞、肠梗阻禁用。 |
常见的有:口干、面红、视物模糊等;少见的有:心跳加快、排尿困难等;上述症状多在1~3小时内消失。用量过大时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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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幼儿慎用,婴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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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习惯性顽固性便秘。 |
抗胆碱药,临床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有机磷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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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作用于结肠,口服后在小肠碱性肠液的作用下慢慢分解,形成可溶性钠盐,从而刺激肠壁内神经丛,直接作用于肠平滑肌,使肠蠕动增加,同时又能抑制肠道内水分的吸收,使水和电解质在结肠蓄积,产生缓泻作用。其作用缓和,很少引起肠道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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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酚酞可干扰酚磺酞排泄试验(PSP),使尿色变成品红或桔红色,同时酚磺酞排泄加快。2长期应用可使血糖升高、血钾降低。3长期应用可引起对药物的依赖性。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青光眼患者禁用;3. 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4. 服用期间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5. 可能引起口干、视物模糊等副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