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习惯性顽固性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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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酚酞,化学名3,3-双(4-羟基苯基)-1(3H)-异苯并呋喃酮 |
西咪替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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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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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704 |
国药准字H42021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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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习惯性顽固性便秘。 |
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上呼吸道出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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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0~200mg,2~5岁儿童每次15~20mg,6岁以上儿童每次25~50mg。用量根据患者情况而增减,睡前服。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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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阑尾炎、直肠出血未明确诊断、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粪块阻塞、肠梗阻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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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幼儿慎用,婴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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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习惯性顽固性便秘。 |
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上呼吸道出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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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作用于结肠,口服后在小肠碱性肠液的作用下慢慢分解,形成可溶性钠盐,从而刺激肠壁内神经丛,直接作用于肠平滑肌,使肠蠕动增加,同时又能抑制肠道内水分的吸收,使水和电解质在结肠蓄积,产生缓泻作用。其作用缓和,很少引起肠道痉挛。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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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酚酞可干扰酚磺酞排泄试验(PSP),使尿色变成品红或桔红色,同时酚磺酞排泄加快。2长期应用可使血糖升高、血钾降低。3长期应用可引起对药物的依赖性。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