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革兰阴性菌和革兰阳性菌中的敏感菌株引起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和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伤寒副伤寒菌痢以及由淋球菌、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尿道炎、宫颈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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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乳酸左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枸橼酸莫沙必利。化学名称:(±)4-氨基-5-氯-2-乙氧基-N{[4-(4-氟苄基)-2-吗啉]甲基}苯甲酰胺枸橼酸盐二水合物。分子量:C21H25ClFN3O3·C6H8O7·2H20分子式:65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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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新黄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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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573 |
国药准字H20173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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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革兰阴性菌和革兰阳性菌中的敏感菌株引起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和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伤寒副伤寒菌痢以及由淋球菌、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尿道炎、宫颈炎等。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伴有胃灼热、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上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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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1~0.2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5mg(1粒),一日3次,饭前服用,或遵医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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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及癫痫患者禁用。 |
主要表现为腹泻、腹痛,口干,皮疹及倦怠,头晕等。偶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甘油三酯升高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KP)、Y-谷氨酰转肽酶(GGT)升高。另可见心电图的异常改变,或出现心情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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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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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其安全性未确定,应避免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没有使用经验)。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需注意观察,发现不良反应应立即进行适当的处理,如减量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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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革兰阴性菌和革兰阳性菌中的敏感菌株引起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和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伤寒副伤寒菌痢以及由淋球菌、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尿道炎、宫颈炎等。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伴有胃灼热、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上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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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2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旋转酶活性,抑制细菌DNA复制。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白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流感杆菌、部分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淋球菌等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衣原体等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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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慎用。2.神经系统疾患者慎用。3.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以调整其剂量。4.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它凝血试验。5.性病患者治疗时,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以免耽误对梅毒的治疗。6.静脉滴注速度每100ml至少60分钟,滴速过快易引起静脉刺激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心脏病患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避免与抗胆碱药物合用;5.用药期间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