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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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酸环丙沙星。 其化学名称为:1-环丙基-6-氟-1,4-二氢-4-氧代-7(1-哌嗪基)-3-喹啉羧酸乳酸盐.分子式:C17H18FN3O3·C3H6O3分子量:421.43 |
本品主要成份为匹维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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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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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30 |
国药准字H20133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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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对症治疗与肠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排便异常和胃肠不适; 对症治疗与胆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 为钡灌肠做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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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一日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1次,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严重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日0.8g,分2次静脉滴注.。 疗程: 1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7~14日。 2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7~14日。 3肠道感染:5~7日。 4骨和关节感染:4~6周或更长。 5伤寒:10~14日。 |
成人:常用推荐剂量3-4片/天,少数情况下,如有必要可增至6片/天。 为钡灌肠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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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极少数人中观察到轻微的胃肠不适。极个别人出现皮疹样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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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所做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见致畸作用,在临床应用中,目前尚缺乏评价匹维溴铵的致畸或胎儿毒性作用的充足资料,故妊娠期间禁止服用。 另外在妊娠晚期摄入溴化物,可能影响新生儿神经系统 (低张和镇静)。 由于尚无是否进入乳汁的相关资料,哺乳期间应避免服用。 儿童用药:因临床数据不足,本品不推荐给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据现有资料,本品可用于老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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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对症治疗与肠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排便异常和胃肠不适; 对症治疗与胆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 为钡灌肠做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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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 |
匹维溴铵是对胃肠道具有高度选择性解痉作用的钙拮抗剂。对结肠平滑肌具有高度选择作用,通过抑制钙离子流入肠道平滑肌细胞、防止肌肉过度收缩而发挥解痉作用,能消除平滑肌的高反应性,增加肠道蠕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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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
食管、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者慎用,如果您有疑问,请咨询医师或药剂师。 为避免可能的药物相互作用,请告诉医师或药剂师您正在接受的其他医药治疗。 如正在服药期间发现妊娠,请向医生咨询,由医生判断是否继续治疗。 哺乳期间,不建议使用本品 建议孕期不使用本品 通常在孕期或哺乳期,服用任何药物之前,应首先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