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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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盐酸格拉司琼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份为:羔羊胃提取物(含凝乳酶、胃蛋白酶)和维生素B12。每1g含凝乳酶活力不得了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 10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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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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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370 |
国药准字H2014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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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慢性胃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也可用于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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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治疗前30分钟给药,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于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用法:口服。用少量温水冲服;用量:成人一次2-3g,一日3次;婴幼儿一次1g,一日3次;6个月以下婴儿一次0.5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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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个别病例有胃部不适及背部瘙痒感,停药后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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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禁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若使用本药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严格按儿童用法用量服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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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慢性胃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也可用于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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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是一种高选择性的5HT3受体拮抗剂;2对因放疗、化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具有良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3作用机理:放疗、化疗及手术等因素可引起肠嗜铬细胞释放5HT→5HT可激活中枢或迷走神经的5HT3受体而引起呕吐反射→盐酸格拉司琼通过拮抗中枢化学感受区及外周迷走神经末梢的5HT3受体→抑制恶心、呕吐的发生;4本品选择性较高,无椎体外系反应、过度镇静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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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2.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3.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禁用,若使用应停止哺乳; 4.小儿禁用; 5.老人无需调整剂量。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用水冲服时,水温不得超过40℃。 3.本品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本品具有吸湿性,开封后请注意勿受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