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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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盐酸格拉司琼 |
本品主要成份为匹维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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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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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370 |
国药准字H20133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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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对症治疗与肠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排便异常和胃肠不适;对症治疗与胆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为钡灌肠做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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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治疗前30分钟给药,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于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成人:常用推荐剂量3-4片/天,少数情况下,如有必要可增至6片/天。为钡灌肠做准备时,应于检查前三天开始用药,剂量为4片/天。切勿咀嚼或掰碎药片,宜在进餐时用水吞服。不要在卧位时或临睡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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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极少数人中观察到轻微的胃肠不适。极个别人出现皮疹样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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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禁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若使用本药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见致畸作用,在临床应用中,目前尚缺乏评价匹维溴铵的致畸或胎儿毒性作用的充足资料,故妊娠期间禁止服用。另外在妊娠晚期摄入溴化物,可能影响新生儿神经系统 (低张和镇静)。由于尚无是否进入乳汁的相关资料,哺乳期间应避免服用。儿童用药:因临床数据不足,本品不推荐给儿童使用。老年用药:据现有资料,本品可用于老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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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对症治疗与肠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排便异常和胃肠不适;对症治疗与胆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为钡灌肠做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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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是一种高选择性的5HT3受体拮抗剂;2对因放疗、化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具有良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3作用机理:放疗、化疗及手术等因素可引起肠嗜铬细胞释放5HT→5HT可激活中枢或迷走神经的5HT3受体而引起呕吐反射→盐酸格拉司琼通过拮抗中枢化学感受区及外周迷走神经末梢的5HT3受体→抑制恶心、呕吐的发生;4本品选择性较高,无椎体外系反应、过度镇静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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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2.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3.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禁用,若使用应停止哺乳; 4.小儿禁用; 5.老人无需调整剂量。 |
食管、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者慎用,如果您有疑问,请咨询医师或药剂师。 为避免可能的药物相互作用,请告诉医师或药剂师您正在接受的其他医药治疗。 如正在服药期间发现妊娠,请向医生咨询,由医生判断是否继续治疗。 哺乳期间,不建议使用本品 建议孕期不使用本品 通常在孕期或哺乳期,服用任何药物之前,应首先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