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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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苯海拉明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氮磺吡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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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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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523 |
国药准字H1090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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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
用于溃疡性结肠炎、非特异性慢性结肠炎等炎症性肠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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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深部肌内注射,一次20mg,一日1~2次。 |
直肠给药。重症患者每日早、中、晚排便后各用一粒;中或轻症患者早、晚排便后各用一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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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重症肌无力、闭角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本栓剂成人每日最大用量为1.5g,临床应用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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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期使用本品,有使婴儿腭裂、腹股沟疝和泌尿生殖器官畸形发生率增多的可能,孕妇应慎用; 2.本品有少量可从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可发生反应迟钝、头晕等。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因此孕妇应禁用。 2、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应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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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
用于溃疡性结肠炎、非特异性慢性结肠炎等炎症性肠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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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乙醇胺的衍生物,抗组胺效应不及异丙嗪,作用持续时间也较短,镇静作用两药一致,有局麻、镇吐和抗M胆碱样作用。 1抗组胺作用,可与组织中释放出来的组胺竞争效应细胞上的H1受体,从而制止过敏反应; 2对中枢神经活动的抑制引起镇静催眠作用; 3加强镇咳药的作用。 4也有抗眩晕、抗震颤麻痹作用。 |
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柳氮磺吡啶及其代谢产物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的作用方式尚不明确,可能与其在动物和体外实验中表现出的抗炎和免疫调节作用有关,动物放射自显影研究表明,柳氮磺吡啶(SSZ)能与结缔组织亲和,并在浆液,肝脏和肠壁中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对溃疡性结肠炎患者分别直肠给予柳氮磺吡啶及其主要代谢物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的临床研究表明,产生主要治疗作用的可能是5-氨基水杨酸。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在AMES试验及L51784小鼠淋巴瘤细胞HGRT基因试验中SSZ均未表现出致突变作用。但在大鼠小鼠骨髓核试验及小鼠外周RBC试验,姐妹染色体互换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及人淋巴细胞核试验中,其致突变作用尚不明确。 生殖毒性:雄性大鼠给药量为800mg/kg/日(4800mg/m²)时,出现雄性生殖力损害,临床上有柳氮磺吡啶给药引起精子减少症和不育的报道,停药后可自行恢复。大鼠及家兔给药剂量达人用量的6倍时,雄性动物生育力和胎仔未出现明显损害。 致癌性:进行了F344/N大鼠和B6C3F1小鼠经口给药两年的致癌性研究。大鼠给药量分别为84 mg/kg/日(496 mg/m²),168 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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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以及下呼吸道感染(包括哮喘)者不宜用本品; 2.对其他乙醇胺类高度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3.应用本药后避免驾驶车辆、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 4.肾功能衰竭时,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 5.本品的镇吐作用可给某些疾病的诊断造成困难。 |
1.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胺类、碳酸肝霉抑制药及其它磺胺类药物呈现过敏者,对本品亦会过敏。 2.本品在放置过程中有时栓体表面会析出白霜系基质所致。属正常现象,不影响疗效。 3.有些患者用药后大便时会发现有黄色颗粒状物排出,这些物质是药物在肠道内分解产物以及未完全吸收的药物,属正常现象。若用药后不久即排便并发现有大量黄色颗粒状排出,则应补用药栓一粒。如果患者用药数小时后排便时药栓仍以原型整粒排出则属异常现象。这种现象若重复发生数次,则停用栓剂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