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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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苯海拉明 |
本品含胶体酒石酸铋以铋(Bi)计算,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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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
盈信药业(汕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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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523 |
国药准字H10950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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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
本品适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特别是幽门螺杆菌相关性溃疡,亦可用于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所致腹泻及慢性浅表性和萎缩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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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深部肌内注射,一次20mg,一日1~2次。 |
口服。成人一次3粒,一日4次,分别于3餐前1小时及临睡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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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重症肌无力、闭角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偶可出现恶心、便秘等消化道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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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期使用本品,有使婴儿腭裂、腹股沟疝和泌尿生殖器官畸形发生率增多的可能,孕妇应慎用; 2.本品有少量可从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可发生反应迟钝、头晕等。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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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
本品适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特别是幽门螺杆菌相关性溃疡,亦可用于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所致腹泻及慢性浅表性和萎缩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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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乙醇胺的衍生物,抗组胺效应不及异丙嗪,作用持续时间也较短,镇静作用两药一致,有局麻、镇吐和抗M胆碱样作用。 1抗组胺作用,可与组织中释放出来的组胺竞争效应细胞上的H1受体,从而制止过敏反应; 2对中枢神经活动的抑制引起镇静催眠作用; 3加强镇咳药的作用。 4也有抗眩晕、抗震颤麻痹作用。 |
本品为胃肠黏膜保护药。口服后在胃液内形成胶体性能甚佳的溶胶,与溃疡面及炎症表面有很强的亲和力,能形成有效的保护膜,隔离胃酸,保护受损的黏膜,并刺激胃肠黏膜上皮细胞分泌粘液,促进上皮细胞自身修复。本品对受损黏膜的粘附性甚佳而且具有止血作用。本品尚能杀灭胃幽门螺杆菌。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可使实验性溃疡性结肠炎家兔溃疡个数减少,溃疡直径缩小,使实验性溃疡性结肠炎家兔和大鼠排便次数和稀便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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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以及下呼吸道感染(包括哮喘)者不宜用本品; 2.对其他乙醇胺类高度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3.应用本药后避免驾驶车辆、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 4.肾功能衰竭时,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 5.本品的镇吐作用可给某些疾病的诊断造成困难。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