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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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苯海拉明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其化学名称为:5-甲氧基-2-(4-甲氧基-3,5-=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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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山姆士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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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523 |
国药准字H20093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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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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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深部肌内注射,一次20mg,一日1~2次。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渍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1~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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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重症肌无力、闭角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本品耐受性较好,不良反应可能包括:1、消化系统:可有口干、轻度恶心、呕吐、腹胀、便秘、腹泻、腹痛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胆红素可有升高,一般是轻微和短暂的,大多不影响治疗。另有国外资料报道在长期使用奥美拉唑治疗的患者的胃体活检标本中可观察到胃黏膜细胞增生或萎缩性胃炎的表现。2、神经精神系统:可有感觉异常、头晕、头痛、嗜睡、失眠、外周神经炎等。3、代谢/内分泌系统:长期应用奥美拉唑可导致维生素Brz缺乏。4、其他:可有皮疹、男性乳房发育、溶血性贫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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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期使用本品,有使婴儿腭裂、腹股沟疝和泌尿生殖器官畸形发生率增多的可能,孕妇应慎用; 2.本品有少量可从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可发生反应迟钝、头晕等。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无致畸作用,但孕妇一般禁用,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老年人一般使用本药不需要调整剂量,但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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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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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乙醇胺的衍生物,抗组胺效应不及异丙嗪,作用持续时间也较短,镇静作用两药一致,有局麻、镇吐和抗M胆碱样作用。 1抗组胺作用,可与组织中释放出来的组胺竞争效应细胞上的H1受体,从而制止过敏反应; 2对中枢神经活动的抑制引起镇静催眠作用; 3加强镇咳药的作用。 4也有抗眩晕、抗震颤麻痹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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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以及下呼吸道感染(包括哮喘)者不宜用本品; 2.对其他乙醇胺类高度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3.应用本药后避免驾驶车辆、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 4.肾功能衰竭时,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 5.本品的镇吐作用可给某些疾病的诊断造成困难。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