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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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苯海拉明 |
本品每粒含鞣酸苦参碱约0.3克(以苦参总碱计44毫克)。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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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万顺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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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523 |
国药准字H52020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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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
用于功能性腹泻和急慢性肠炎,肠易激惹综合征引起的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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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深部肌内注射,一次20mg,一日1~2次。 |
口服,1~7岁儿童,一次1粒;7~12岁儿童,一次2粒;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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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重症肌无力、闭角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少数病人有头昏,嗜睡,恶心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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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期使用本品,有使婴儿腭裂、腹股沟疝和泌尿生殖器官畸形发生率增多的可能,孕妇应慎用; 2.本品有少量可从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可发生反应迟钝、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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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
用于功能性腹泻和急慢性肠炎,肠易激惹综合征引起的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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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乙醇胺的衍生物,抗组胺效应不及异丙嗪,作用持续时间也较短,镇静作用两药一致,有局麻、镇吐和抗M胆碱样作用。 1抗组胺作用,可与组织中释放出来的组胺竞争效应细胞上的H1受体,从而制止过敏反应; 2对中枢神经活动的抑制引起镇静催眠作用; 3加强镇咳药的作用。 4也有抗眩晕、抗震颤麻痹作用。 |
本品为豆科植物苦参的根提取的总生物碱与五倍子提取的鞣质经反应而得的一种有机鞣酸弱碱盐,经口服后,在肠道游离出苦参总生物碱和鞣质而发挥药理活性,苦参总生物碱中的苦参碱,氧化苦参碱等多种活性成份,具有升高白细胞数,加强机体免疫力而起抗菌作用,鞣酸可使肠黏膜表层内的蛋白质沉淀,形成一层保护膜而减轻刺激,降低炎症渗透物和减少肠蠕动,起收敛止泻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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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以及下呼吸道感染(包括哮喘)者不宜用本品; 2.对其他乙醇胺类高度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3.应用本药后避免驾驶车辆、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 4.肾功能衰竭时,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 5.本品的镇吐作用可给某些疾病的诊断造成困难。 |
1.1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连续使用本品3天,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