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苯海拉明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硫酸庆大霉素(以庆大霉素计)40mg(4万单位)和碱式碳酸铋600mg。 |
|
生产企业 |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523 |
国药准字H2102376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
用于慢性溃疡性肠炎、痢疾、急性肠炎。 |
|
用法用量 |
深部肌内注射,一次20mg,一日1~2次。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3次;儿童一次1粒,一日3次。连续用药者,一个疗程不宜超过10日。 |
|
副作用 |
重症肌无力、闭角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期使用本品,有使婴儿腭裂、腹股沟疝和泌尿生殖器官畸形发生率增多的可能,孕妇应慎用; 2.本品有少量可从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可发生反应迟钝、头晕等。 |
|
|
成分 |
主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
用于慢性溃疡性肠炎、痢疾、急性肠炎。 |
|
药理作用 |
为乙醇胺的衍生物,抗组胺效应不及异丙嗪,作用持续时间也较短,镇静作用两药一致,有局麻、镇吐和抗M胆碱样作用。 1抗组胺作用,可与组织中释放出来的组胺竞争效应细胞上的H1受体,从而制止过敏反应; 2对中枢神经活动的抑制引起镇静催眠作用; 3加强镇咳药的作用。 4也有抗眩晕、抗震颤麻痹作用。 |
1.少见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和皮疹、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等。2.偶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阴滞)。3.大剂量长期服用可引起便秘、碱血症以及吸收不良综合症。 |
|
注意事项 |
1.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以及下呼吸道感染(包括哮喘)者不宜用本品; 2.对其他乙醇胺类高度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3.应用本药后避免驾驶车辆、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 4.肾功能衰竭时,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 5.本品的镇吐作用可给某些疾病的诊断造成困难。 |
1.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患者慎用。2.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等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3.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妥布霉素、西索米星等耐药的细菌,也很有可能对本品耐药。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的患者应注意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的可能。5.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宜定期进行尿常规、肾功能、听力检查或纯音测听测定。6.长期服用本品可能导致肠道菌群紊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