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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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苯海拉明 |
化学名:N-[(2-二乙氨基)乙基]-4-氨基-2-甲氧基-5-氯-苯甲酰胺分子式:C14H22ClN3O2分子量:29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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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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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523 |
国药准字H6402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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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
镇吐药。主要用于: 1.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2.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 3.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 4.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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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深部肌内注射,一次20mg,一日1~2次。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1~2片),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2片);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1~2片),每日4次。总剂量不得超过0.5mg/kg/日。 小儿:5~14岁每次用2.5~5mg(1/2~1片),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小儿总剂量不得超过0.1mg/kg/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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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重症肌无力、闭角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1.下列情况禁用: ①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 ②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加; ③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 ④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 ⑤不可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乳癌患者。 2.下列情况慎用: ①肝功能衰竭时,丧失了与蛋白结合的能力; ②肾衰,即重症慢性肾功能衰竭使锥体外系反应危险性增加,用量应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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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期使用本品,有使婴儿腭裂、腹股沟疝和泌尿生殖器官畸形发生率增多的可能,孕妇应慎用; 2.本品有少量可从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可发生反应迟钝、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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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
镇吐药。主要用于: 1.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2.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 3.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 4.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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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乙醇胺的衍生物,抗组胺效应不及异丙嗪,作用持续时间也较短,镇静作用两药一致,有局麻、镇吐和抗M胆碱样作用。 1抗组胺作用,可与组织中释放出来的组胺竞争效应细胞上的H1受体,从而制止过敏反应; 2对中枢神经活动的抑制引起镇静催眠作用; 3加强镇咳药的作用。 4也有抗眩晕、抗震颤麻痹作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 2.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 3.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 4.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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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以及下呼吸道感染(包括哮喘)者不宜用本品; 2.对其他乙醇胺类高度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3.应用本药后避免驾驶车辆、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 4.肾功能衰竭时,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 5.本品的镇吐作用可给某些疾病的诊断造成困难。 |
1.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 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3.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 4.本品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