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防治多种原因或疾病引起的眩晕、恶心、呕吐,如乘车、船、机时的晕动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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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盐酸地芬尼多25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水解乳清蛋白、麦芽糊精、植物油、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成分标示值(每100ml液体由25g粉剂冲调而成)(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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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Milupa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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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358 |
注册证号H20170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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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多种原因或疾病引起的眩晕、恶心、呕吐,如乘车、船、机时的晕动病等。 |
本品适用于胃肠道功能有损失,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代谢性胃肠道功能障碍、胰腺炎、感染性肠道疾病、放射性肠炎及化疗、肠瘘、短肠综合症、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危重疾病、严重烧伤、创伤、脓毒症、大手术后的恢复期、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肠道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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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晕动症每次1-2片,一日3次。预防晕动病应在出发前30分钟服药。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或管饲喂养在洁净的容器中先注入50ml冷水,加入本品1袋,充分混合。待粉剂完全溶解后,再加冷水至500ml,轻轻搅拌混匀即可。管饲喂养时,先置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ml(开始时滴速宜慢)。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4袋)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分的需求。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8袋)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对初次胃肠道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2袋)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剂量和使用方法根据病人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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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及6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
摄入过快或严重超量时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胃肠道不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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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6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为营养支持用药,具体使用由医师处方决定。儿童用药:1.不能用于1岁以内的婴儿;2.不宜作为1~5岁儿童的单一营养来源;3.使用时应根据病人情况由医师处方决定。老年用药:本品为营养支持用药,可用于老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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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防治多种原因或疾病引起的眩晕、恶心、呕吐,如乘车、船、机时的晕动病等。 |
本品适用于胃肠道功能有损失,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代谢性胃肠道功能障碍、胰腺炎、感染性肠道疾病、放射性肠炎及化疗、肠瘘、短肠综合症、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危重疾病、严重烧伤、创伤、脓毒症、大手术后的恢复期、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肠道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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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可改善椎底动脉供血,调节前庭系统工能,抑制呕吐中枢,有抗眩晕及镇吐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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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及6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2青光眼、胃肠道或泌尿道梗阻性疾病以及心动过速患者慎用。 3肾功能不全及孕妇慎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即就医。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过敏者禁用;3. 避免与药物同时服用;4. 储存于阴凉干燥处;5. 开封后需冷藏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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