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成人及5岁以上儿童,本药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非感染性急、慢性腹泻的对症治疗。用于回肠造瘘术患者可减少排便体积及次数,增加粪便稠度。也可用于肛门直肠手术后的病人,以抑制排便失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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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哌丁胺。分子式:C29H33O2NCl,分子量:463.04。 |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巴派特。化学名:(±)-2-(4-氯苯甲酰胺基)-3-[2(1H)-喹啉酮-4]-丙酸分子式:C19H15CLN2O4分子量:37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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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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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68 |
国药准字H2011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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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成人及5岁以上儿童,本药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非感染性急、慢性腹泻的对症治疗。用于回肠造瘘术患者可减少排便体积及次数,增加粪便稠度。也可用于肛门直肠手术后的病人,以抑制排便失禁。 |
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胃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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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急性腹泻:成人首剂4mg,以后每腹泻一次再服2mg,直到腹泻停止或用量达16mg/日,连服5日,若无效则停服;5岁以上儿童首剂2mg,以后每腹泻一次服2mg,至腹泻停止,最大用量为6mg/日。空腹或饭前半小时服药可提高疗效; 2 慢性腹泻:成人起始剂量2~4mg,每日2~12mg,显效后每日给予4~8mg维持治疗;5岁以上儿童2mg,以后根据大便情况调节剂量。成人每日不超过16mg,儿童每日不超过3mg/20kg。 |
1.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靡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通常成人一次0.1g(1粒),一天3次,口服。2.胃溃疡:通常成人一次0.1g(1粒),一天3次,早、晚及睡前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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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禁用于2岁以下儿童; 2禁用于伴有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菌痢; 3应用广谱抗生素引起的伪膜性肠炎病人禁用; 4重度肝损害者慎用。 |
日本研究,在10047例中有54例(0.54%),发生了包括临床检验值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3035例中有18例(0.59%)出现了不良反压。在不良反应的种类,发生率方面未显示老年人与非老年人间的差异。(1)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过敏症状(发生率不明*):服用本品可能会出现过敏性休克反应,这时应仔细观察,这时应仔细观察,如有异常情况,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措施。2)白细胞减少(0.1%以下)、血小板减少(发生率不明*):服用本品有时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应仔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做适当处理。3)肝功能障碍(0.1%以下)、黄疸(发生率不明*):有时出现伴随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氮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Y-三磷酸鸟苷(Y-GTP)升高等肝功能障碍、黄疸,应仔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做适当处理。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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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禁用于2岁以 下的儿童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虽然本品无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妇,尤其是在妊娠的前三个月内的孕妇,仍应权衡利弊使用。本品可少量分泌于母乳中,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老人患者用药同成人。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由于妊娠给药的安全性尚未确认,对于孕妇或可能妊娠妇女,只有评估治疗获益大于风险时才可使用本品。(2)根据动物实验(大白鼠)研究,本品可经母乳分泌,故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对于小儿的安全性尚未确认(使用经验少)。老年用药:由于一般老龄患者生理机能低下,应注意消化系统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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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成人及5岁以上儿童,本药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非感染性急、慢性腹泻的对症治疗。用于回肠造瘘术患者可减少排便体积及次数,增加粪便稠度。也可用于肛门直肠手术后的病人,以抑制排便失禁。 |
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胃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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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化学结构类似氟哌啶醇和哌替啶,但治疗量对中枢神经系统无任何作用。对肠道平滑肌的作用与阿片类相似。可抑制肠道平滑肌的收缩,减少肠蠕动。还可减少肠壁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通过胆碱能和非胆碱能神经元局部的相互作用,直接抑制蠕动反射。本品可延长食物在小肠的停留时间,促进水、电解质及葡萄糖的吸收,抑制前列腺素、霍乱毒素和其他肠毒素引起的肠过度分泌。此外,本品还可增加肛门括约肌的张力,可抑制大便失禁或便急。本品半数致死量(LD50):105mg/kg(小鼠口服)、185mg(大鼠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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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于伴有肠道感染的腹泻,必须同时应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 2.不应用于需要避免抑制肠蠕动的患者,尤其是肠梗阻、胃肠胀气或便秘的患者; 3.腹泻患者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应适当补充水和电解质; 4.用药过程中出现便秘或48小时仍无效者应停药; 5.本品全部由肝脏代谢;肝功能障碍者,可导致体内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反应。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有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