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成人及5岁以上儿童,本药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非感染性急、慢性腹泻的对症治疗。用于回肠造瘘术患者可减少排便体积及次数,增加粪便稠度。也可用于肛门直肠手术后的病人,以抑制排便失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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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哌丁胺。分子式:C29H33O2NCl,分子量:463.04。 |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醋香附、枳实(炒)、豆蔻(去壳)、姜厚朴、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辅料为滑石粉、四氧化三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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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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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68 |
国药准字Z42021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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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成人及5岁以上儿童,本药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非感染性急、慢性腹泻的对症治疗。用于回肠造瘘术患者可减少排便体积及次数,增加粪便稠度。也可用于肛门直肠手术后的病人,以抑制排便失禁。 |
温中和胃。用于胃阳不足、湿阻气滞所致的胃痛、痞满,症见胃痛隐隐、脘闷不舒、呕吐酸水、嘈杂不适、不思饮食、四肢倦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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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急性腹泻:成人首剂4mg,以后每腹泻一次再服2mg,直到腹泻停止或用量达16mg/日,连服5日,若无效则停服;5岁以上儿童首剂2mg,以后每腹泻一次服2mg,至腹泻停止,最大用量为6mg/日。空腹或饭前半小时服药可提高疗效; 2 慢性腹泻:成人起始剂量2~4mg,每日2~12mg,显效后每日给予4~8mg维持治疗;5岁以上儿童2mg,以后根据大便情况调节剂量。成人每日不超过16mg,儿童每日不超过3mg/20kg。 |
口服,一次9克(约50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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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禁用于2岁以下儿童; 2禁用于伴有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菌痢; 3应用广谱抗生素引起的伪膜性肠炎病人禁用; 4重度肝损害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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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禁用于2岁以 下的儿童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虽然本品无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妇,尤其是在妊娠的前三个月内的孕妇,仍应权衡利弊使用。本品可少量分泌于母乳中,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老人患者用药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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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成人及5岁以上儿童,本药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非感染性急、慢性腹泻的对症治疗。用于回肠造瘘术患者可减少排便体积及次数,增加粪便稠度。也可用于肛门直肠手术后的病人,以抑制排便失禁。 |
温中和胃。用于胃阳不足、湿阻气滞所致的胃痛、痞满,症见胃痛隐隐、脘闷不舒、呕吐酸水、嘈杂不适、不思饮食、四肢倦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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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化学结构类似氟哌啶醇和哌替啶,但治疗量对中枢神经系统无任何作用。对肠道平滑肌的作用与阿片类相似。可抑制肠道平滑肌的收缩,减少肠蠕动。还可减少肠壁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通过胆碱能和非胆碱能神经元局部的相互作用,直接抑制蠕动反射。本品可延长食物在小肠的停留时间,促进水、电解质及葡萄糖的吸收,抑制前列腺素、霍乱毒素和其他肠毒素引起的肠过度分泌。此外,本品还可增加肛门括约肌的张力,可抑制大便失禁或便急。本品半数致死量(LD50):105mg/kg(小鼠口服)、185mg(大鼠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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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于伴有肠道感染的腹泻,必须同时应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 2.不应用于需要避免抑制肠蠕动的患者,尤其是肠梗阻、胃肠胀气或便秘的患者; 3.腹泻患者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应适当补充水和电解质; 4.用药过程中出现便秘或48小时仍无效者应停药; 5.本品全部由肝脏代谢;肝功能障碍者,可导致体内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反应。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阴虚火旺者慎用;3. 脾胃虚寒者慎用;4. 忌食生冷、油腻、辛辣刺激性食物;5.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