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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处方 医保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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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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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铝镁混悬液(Ⅱ)
铝镁混悬液(Ⅱ)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嗪-6-羧酸盐酸盐的水合物。【分子式】C18H20FN3O4·HCl·H2O【分子量】415.85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ml含氢氧化铝(以AL2O3计)0.2g和氢氧化镁0.4g。

生产企业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Daewoong Pharmaceutical Co.,Lt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310

国药准字HJ2015047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腹部不适、胃灼热感(烧心)反酸、腹胀、恶心、呕吐、嗳气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

本品应在餐间或睡前口服,成人每次10ml(1袋),每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1.服用本品可能会出现腹泻、便秘等不良反应;2.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3.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18岁以下的患者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主要以原形由肾液排出,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需酌情减量应用。高龄患者推荐剂量为一次一粒,每12小时一次。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资料,不推荐使用。老年用药: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因此不推荐长期服用。

成分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腹部不适、胃灼热感(烧心)反酸、腹胀、恶心、呕吐、嗳气等症状。

药理作用

本品具有广谱抗菌作用,抗菌作用强,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和流感嗜血杆菌、嗜肺军团菌、淋病奈瑟菌等革兰阴性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也有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体外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细菌DNA旋转酶的活性,阻止细菌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注意事项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或其他过敏症状需停药。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7.偶有用药后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须立即停药,直至症状消失。

1.如连续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患者服用用本品会导致骨软化、骨质疏松症; 3.服药后1-2小时避免服用其他药物,因其可能与氢氧化铝结合而降低吸收率,影响疗效; 4.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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