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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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嗪-6-羧酸盐酸盐的水合物。【分子式】C18H20FN3O4·HCl·H2O【分子量】415.85 |
赤石脂(煅)、黄连、黄柏、诃子(去核)、肉豆蔻(煨)、厚朴(灸)、建曲、吴茱萸(制)、肉桂、干姜、花椒、川芎、牡蛎(煅)、五倍子、乌梅(去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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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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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310 |
国药准字Z20010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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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散寒清热、调和气血、涩肠止泻。用于寒热错杂、虚实互见的肠易激综合症。症见大便清稀或夹有少许白粘冻,或完谷不化,甚则滑脱不禁,腹痛肠鸣,畏寒肢冷,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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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4周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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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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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18岁以下的患者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主要以原形由肾液排出,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需酌情减量应用。高龄患者推荐剂量为一次一粒,每12小时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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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散寒清热、调和气血、涩肠止泻。用于寒热错杂、虚实互见的肠易激综合症。症见大便清稀或夹有少许白粘冻,或完谷不化,甚则滑脱不禁,腹痛肠鸣,畏寒肢冷,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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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广谱抗菌作用,抗菌作用强,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和流感嗜血杆菌、嗜肺军团菌、淋病奈瑟菌等革兰阴性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也有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体外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细菌DNA旋转酶的活性,阻止细菌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
药理实验结果显示:本品具有抑制平滑肌收缩,促进肠道水分吸收,抗炎、镇痛作用。 1.促进大鼠实验性慢性结肠炎粘膜损伤的愈合; 2.缓解乙酰胆碱、氯化钡引起的离体兔肠平滑肌痉挛; 3.减少醋酸致小鼠的扭体反应次数; 4.抑制小鼠小肠推进运动;促进兔肠道对水分的吸收; 5.抑制二甲苯、甲醛、棉球引起的大、小鼠非特异性的炎症模型的炎性反应。小鼠急性毒性试验性结果:口服最大给药量为75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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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或其他过敏症状需停药。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7.偶有用药后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须立即停药,直至症状消失。 |
1.孕妇慎用。 2.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