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胆道感染等。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Ⅴ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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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称为:(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分子式:C15H14ClN3O4S·H2O 分子量:385.82 |
化学名称:3,4,5,-三甲氧基苯甲酸-2-二甲氨基-2-苯基丁酯顺丁烯二酸盐 分子式:C22H29NO5·C4H4O4 分子量:50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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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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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117 |
国药准字H2004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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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胆道感染等。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Ⅴ相似。 |
1.胃肠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 2.肠道易激惹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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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5g(2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剂量不超过4g(32片)。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服用,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剂量不超过1g(8片)。 |
1.慢性胃炎:口服 每次1粒(0.1g),每日3次或遵医嘱。 2.肠道易激惹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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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 |
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0.4%。偶而出现便秘、腹泻、肠鸣、口内麻木感等症状,偶见肝功能GOT、GPT上升、心悸,偶发困倦、眩 晕、头痛等症状,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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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2.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安全性问题尚未明确,必要时慎用。 儿童用药:安全性问题尚未明确,必要时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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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胆道感染等。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Ⅴ相似。 |
1.胃肠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 2.肠道易激惹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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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
1.对消化道运动的作用 1)胃运动调节作用。当给切断胸部迷走神经的麻醉犬静脉注射3mg/kg后,可使胃的不规则运动趋于规律化。胃幽门部运动机能亢进时其受抑制,运动机能低下时使其活动增强。 2)对消化系统推进运动的诱发作用。对慢性胃炎所致的胃排空障碍具有兴奋作用,使胃排空得到较大改善,同时还使胃排空功能亢进时具有抑制作用。 3)对消化道平滑肌的直接作用。应用阿托品、酚妥拉明、心得安及河豚鱼毒素后仍能直接作用于平滑肌。对乙酰胆碱引起的豚鼠离体回肠的作用,可产生非竞争性的抑制作用。 2.末梢性镇吐作用 对狗的实验发现虽对阿扑吗 啡诱发的呕吐其抑制作用较弱,但对因硫酸铜诱发的呕吐,在静脉注射3mg/kg.b或口服6mg/kg.b后,可以明显延长诱发呕吐所需时间。 3.亚急性慢性毒性 亚急性慢性毒性试验:SD系大鼠:200、400、800、及1600mg/日; 猎兔犬:10、25、50及100mg/kg/日,口服一个月。 慢性毒性试验:SD系大鼠:100、200、400、800mg/kg/日; 猎兔犬:10、25、50及100mg/kg/日,连服6个月。 在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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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 |
1.出现皮疹的患者应停药观察。 2.治疗前需明确诊断,其它器质性、占位性消化道疾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