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胆道感染等。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Ⅴ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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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称为:(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分子式:C15H14ClN3O4S·H2O 分子量:385.82 |
胰酶。本品按胰酶的标示量计算,每1g中含胰蛋白酶≥540活力单位;胰淀粉酶≥6300活力单位;胰脂肪酶≥3400活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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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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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117 |
国药准字H20043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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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胆道感染等。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Ⅴ相似。 |
助消化药。用于消化不良、胰腺疾病引起的消化障碍和各种原因引起的胰腺外分泌功能不足的替代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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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5g(2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剂量不超过4g(32片)。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服用,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剂量不超过1g(8片)。 |
口服。成人一次0.3~1g(2~6粒),一日3次,餐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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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 |
由于胰酶的来源,偶见对制剂中动物蛋白的变应反应。 在长期或大剂量接触后,可能会有以下不利或毒性反应: 吸入粉末后,偶有鼻腔刺激和变应性鼻炎的发生; 接触粉末后,有哮喘、支气管过敏和肺部过敏的病例报道; 对胃肠道的作用方面,偶有腹泻、便秘、胃部不适、恶心的报道; 对泌尿生殖系统作用方面,长期大量服用的儿童患者中有高尿酸血症、高尿酸尿和尿石病的报道; 对皮肤的作用方面,有过敏引起的皮疹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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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2.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的安全性资料尚不充分,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儿童用药无特殊禁忌。但需根据年龄和具体病情制定个体化用药方案,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无特殊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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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胆道感染等。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Ⅴ相似。 |
助消化药。用于消化不良、胰腺疾病引起的消化障碍和各种原因引起的胰腺外分泌功能不足的替代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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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
本品为多种酶的混合物,主要含胰蛋白酶、胰淀粉酶和胰脂肪酶等。在中性或弱碱性条件下活性较强,其消化能力取决于到达小肠中的量。其作用机制为:在十二指肠中起效。其中的脂肪酶将脂肪水解成为甘油和脂肪酸;蛋白酶将蛋白质水解成为*类及其衍生物;淀粉酶将淀粉水解成为糊精和糖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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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 |
1.本品在酸性条件下易被破坏,服用时不可嚼碎。 2.为防止溶解肠溶包衣,避免与碱性食物同时服用或放置。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