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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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盐酸特比萘芬。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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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希望制药有限公司 |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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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651 |
国药准字H34023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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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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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1次。体、股癣连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用4~6周。 |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匀涂敷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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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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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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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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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使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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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皮肤局部使用,避免接触眼睛和其它黏膜。 2.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3.本品不宜用于开放性伤口。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