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联苯苄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液体石蜡、十八醇、司盘60、甘油、乳化硅油、十二烷基磷酸酯钾盐、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米诺环素。 |
|
生产企业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华源安徽仁济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42 |
国药准字H2008347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1.尿道炎、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NGU)、前列腺炎、淋病、膀胱炎、附睾丸炎、宫内感染、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等。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痤疮、扁桃体炎、肩周炎、毛囊炎、脓皮症、疖、疖肿症、痈、蜂窝组织炎、汗腺炎、皮脂囊肿粉瘤、乳头状皮肤炎、甲沟炎、脓肿、鸡眼继发性感染、咽炎、泪囊炎、眼睑缘炎、麦粒肿、牙龈炎、牙冠周围炎、牙科性上腭窦炎、感染性上腭囊肿、牙周炎、外耳炎、外阴炎、阴道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5.梅毒。6.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7.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8.腹膜炎。9.败血症、菌血症。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次,2~4周为一疗程。用脱脂棉蘸取少量涂搽局部。 |
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g,以后每12或24小时再服用0.1g,或遵医嘱。寻常性痤疮每次50mg,一日2次,6周为一疗程。肾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损害患者用药,其24小时内的日总剂量不应超过200mg。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
根据MedDRA系统/器官分类,用CIOMS频率种类,将不良反应列表如下: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
成分 |
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1.尿道炎、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NGU)、前列腺炎、淋病、膀胱炎、附睾丸炎、宫内感染、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等。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痤疮、扁桃体炎、肩周炎、毛囊炎、脓皮症、疖、疖肿症、痈、蜂窝组织炎、汗腺炎、皮脂囊肿粉瘤、乳头状皮肤炎、甲沟炎、脓肿、鸡眼继发性感染、咽炎、泪囊炎、眼睑缘炎、麦粒肿、牙龈炎、牙冠周围炎、牙科性上腭窦炎、感染性上腭囊肿、牙周炎、外耳炎、外阴炎、阴道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5.梅毒。6.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7.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8.腹膜炎。9.败血症、菌血症。 |
|
药理作用 |
本药为咪唑类抗真菌剂,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对皮肤真菌、酵母菌、霉菌及其它真菌,如秕糠状鳞斑霉菌,微小棒状杆菌有效。体外试验表明本药对皮肤真菌(如发癣菌)的作用主要是杀菌,而对酵母菌的作用主要是抑菌。本药能很好地透过被感染的皮肤,作用迅速并持续时间长,维持时间超过48hr。 |
||
注意事项 |
1对联苯苄唑过敏者及已知对鲸蜡硬脂醇过敏者。 2避免接触眼睛,并切忌口服。 3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避免与乳制品同服;4. 可能引起光敏反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