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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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硝酸益康唑,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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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桂林华诺威基因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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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119 |
国药准字S2002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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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本品适用于皮肤烧烫伤创面(浅Ⅱ度至深Ⅱ度烧烫伤创面)、残余创面、供皮区创面及慢性溃疡创面等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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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每日1次。 |
常规清创后,用生理氯化钠溶液清洗创面,取本品适量,均匀涂于患处。需要包扎者,同时将本品均匀涂于适当大小的内层消毒纱布,覆盖于创面,常规包扎,一日一次或遵医嘱。推荐剂量为每100cm2创面使用本品10g(以凝胶重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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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妊娠头3个月禁用。 |
本品未见严重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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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头3个月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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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本品适用于皮肤烧烫伤创面(浅Ⅱ度至深Ⅱ度烧烫伤创面)、残余创面、供皮区创面及慢性溃疡创面等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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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真菌药,对白色念珠菌、球孢子菌、新生隐球菌、荚膜组织胞浆菌、皮炎芽生菌以及癣菌等有效。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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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4. 避免与碘酒、酒精等消毒剂同时使用;5.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反应,应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