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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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硝酸益康唑,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石膏,丁香,龙骨,白矾,红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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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仲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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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119 |
国药准字Z20026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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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辟秽,除臭。用于腋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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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每日1次。 |
外用,一次2g,一日2次;用热毛巾擦净患处,蘸药粉轻轻揉擦三遍,腋臭消失后,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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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妊娠头3个月禁用。 |
使用不当可能导致皮肤干燥、瘙痒或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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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头3个月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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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辟秽,除臭。用于腋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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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真菌药,对白色念珠菌、球孢子菌、新生隐球菌、荚膜组织胞浆菌、皮炎芽生菌以及癣菌等有效。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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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避免接触眼睛;5. 如出现不适,请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