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细菌感染性疾病,如毛囊炎、脓疱病、疖肿、外伤感染及湿疹继发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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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药为盐酸洛美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膦甲酸钠。化学名称:膦甲酸三钠盐六水合物分子式:CNa3O5P·6H2O分子量:3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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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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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421 |
国药准字H20030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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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细菌感染性疾病,如毛囊炎、脓疱病、疖肿、外伤感染及湿疹继发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等。 |
用于免疫功能损害患者对阿昔洛韦耐药的单纯疱疹病毒性皮肤、黏膜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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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洗患处,再使用本品。 |
外用。适量涂于患处,一日3~4次,连用5日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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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洛美沙星及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个别患者可有局部红肿等刺激反应。长期大量使用经局部吸收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肾功能损害,头痛、震颤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贫血、粒细胞减少等血液系统疾病及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痛、发热、肝功能异常等其他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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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实验虽未发现使用本品对胎儿的影响,但因无确凿的人类临床试验资料,因此孕妇不宜使用本品。本品是否随乳汁排泄尚缺乏资料,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清楚。动物实验证实本品可沉积在牙齿和骨骼中,在人体的骨骼中也有沉积,故儿童一般不宜使用本品。有应用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方可应用。老年用药:对于65岁以上的人群尚无使用本品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由于老年人的肾小球滤过率下降,因此老年患者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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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细菌感染性疾病,如毛囊炎、脓疱病、疖肿、外伤感染及湿疹继发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等。 |
用于免疫功能损害患者对阿昔洛韦耐药的单纯疱疹病毒性皮肤、黏膜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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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喹诺酮类抗菌药。本品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而起杀菌作用,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杆菌、淋球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绿脓杆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具有一定的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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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 2.注意本品光毒性,涂药部位应避免光照。 |
1.本品严格限用于免疫功能损害患者耐阿昔洛韦的单纯疱疹病毒性皮肤、黏膜感染。 2.破损皮肤涂敷本品或涂敷面积较大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3.用药后如局部刺激症状严重,应立即停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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