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烧伤、外伤所致新鲜创面、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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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磺胺嘧啶锌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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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康北医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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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890002 |
国药准字H19990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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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烧伤、外伤所致新鲜创面、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及其它感染。具体适应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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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消毒溶液清洁创面后,本品可直接涂于创面,然后用无菌纱布覆盖包扎,或将软膏涂于无菌纱布上,贴于创面,再覆盖无菌纱布包扎,或将涂有软膏的无菌纱布直接放入脓腔引流脓液,软膏用量随创面的大小及感染情况而定,每日用量不超过500g。 |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1片),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2片),每12小时1次。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具体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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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小于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4.肝、肾功能不良者禁用; 5.老年患者慎用。 |
1. 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 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 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 4. 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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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早产儿、新生儿及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本品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同时本品及其代谢物可进入母乳中,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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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烧伤、外伤所致新鲜创面、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及其它感染。具体适应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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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外用,代替磺胺嘧啶银,有促进创口愈合和抗菌、收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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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如用量过大,用时过长,注意肾功能检查。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 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