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烧伤、外伤所致新鲜创面、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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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磺胺嘧啶锌 |
四环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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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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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890002 |
国药准字H5302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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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烧伤、外伤所致新鲜创面、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
用于敏感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所致的皮肤表面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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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消毒溶液清洁创面后,本品可直接涂于创面,然后用无菌纱布覆盖包扎,或将软膏涂于无菌纱布上,贴于创面,再覆盖无菌纱布包扎,或将涂有软膏的无菌纱布直接放入脓腔引流脓液,软膏用量随创面的大小及感染情况而定,每日用量不超过500g。 |
先将患处用温开水洗净后,再将软膏涂于患处,一日1~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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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小于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4.肝、肾功能不良者禁用; 5.老年患者慎用。 |
四环素类药物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光敏感性增加、皮肤干燥、瘙痒、红斑、皮疹等皮肤反应,以及消化系统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等。长期使用还可能影响牙齿和骨骼发育,特别是在儿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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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早产儿、新生儿及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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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烧伤、外伤所致新鲜创面、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
用于敏感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所致的皮肤表面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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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外用,代替磺胺嘧啶银,有促进创口愈合和抗菌、收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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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如用量过大,用时过长,注意肾功能检查。 |
四环素类药物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光敏感性增加、皮肤干燥、瘙痒、红斑、皮疹等皮肤反应,以及消化系统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等。长期使用还可能影响牙齿和骨骼发育,特别是在儿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