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激素类药,适用于皮肤过敏性炎症的亚急性或慢性阶段,如湿疹、异位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等;非感染性皮肤病,如银屑病、神经性皮炎、结节性瘙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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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氯氟舒松。其化学名称为:21-氯-9-氟-11β,16α,17-三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环-16,17-与丙酮结合成半缩醛。其结构式为:分子式为:C24H32CIFO5分子量为:454.97 |
磺胺嘧啶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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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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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10061 |
国药准字H1089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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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激素类药,适用于皮肤过敏性炎症的亚急性或慢性阶段,如湿疹、异位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等;非感染性皮肤病,如银屑病、神经性皮炎、结节性瘙痒等。 |
用于烧伤、外伤所致新鲜创面、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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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于患处,每日1~2次。 |
用消毒溶液清洁创面后,本品可直接涂于创面,然后用无菌纱布覆盖包扎,或将软膏涂于无菌纱布上,贴于创面,再覆盖无菌纱布包扎,或将涂有软膏的无菌纱布直接放入脓腔引流脓液,软膏用量随创面的大小及感染情况而定,每日用量不超过5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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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null |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小于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4.肝、肾功能不良者禁用; 5.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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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应为面积,短期应用,一旦消退迅速停药,一岁以内儿童尽量不用此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无人局部用药致畸作用的研究,妊娠期应慎用。外用经皮吸收大量时可从乳汁排泄,哺乳期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儿童注意事项: 早产儿、新生儿及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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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激素类药,适用于皮肤过敏性炎症的亚急性或慢性阶段,如湿疹、异位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等;非感染性皮肤病,如银屑病、神经性皮炎、结节性瘙痒等。 |
用于烧伤、外伤所致新鲜创面、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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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局部外用具有抗炎、抗过敏及抗瘙痒作用。 |
外用,代替磺胺嘧啶银,有促进创口愈合和抗菌、收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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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null |
如用量过大,用时过长,注意肾功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