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红色毛癣菌、须发癣毛癣菌、絮状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癣和体、股癣,也可用于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肤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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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克含克霉唑10毫克、二丙酸倍他米松0.643毫克(相当于倍他米松0.5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西替利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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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仁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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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488 |
国药准字H20193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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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红色毛癣菌、须发癣毛癣菌、絮状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癣和体、股癣,也可用于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肤念珠菌病。 |
治疗下述疾病的过敏相关的症状:过敏性鼻炎(包括季节性持续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持续性过敏性鼻炎)及慢性特发性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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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将本品适量均匀地凃于患处,并温和地揉搓,每日早晚各1次,对于体股廯不可超过2周,对于足廯不宜超过4周。或遵医嘱。使用前应摇匀。每周的用量不得超过45g(约为45ml)。 |
1.给药途径:口服。2.给药剂量和方法:(1)成人、6岁及以上儿童:每日口服1片(5mg),空腹或餐中或餐后均可服用。(2)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用法用量根据下表调整: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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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对本品中的组份及皮质类固醇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
参考原研产品临床研究:儿科患者:原研产品在6~11个月龄和1~6岁儿科患者中完成两项安慰剂对照研究,159例受试者暴露的暴露量为左西替利嗪每日1.25mg,共给药2周,每日2次,每次1.25mg。在安慰剂对照组成左西替利嗪治疗组中,下述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1%或1%以上。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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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目前原研产品仅获得了有限的研究数据(前瞻性地采集自300例妊娠结局研究病例的数据),且这些结果均表明与左西替利嗪的畸形或胎儿新生儿毒性不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动物研究未表明存在妊娠、胚胎/胎仔发育、分娩和产后发有方面的直接或间接有害影响。孕妇慎用。2.哺乳期:尽管尚未获得有关左西替利嗪是否分泌到乳汁中的数据,但鉴于西替利嗪分泌到乳汁中,因此预期前者也会分泌到乳汁。不得在哺乳期内使用左西替利嗪。3.生育力:尚未获得有关左西替利嗪对生育力影响的临床数据,也不存在生育力影响方面的动物数据。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项。在肾功能受损的儿童患者中,应基于患者的肾清除率和体重对剂量进行个体化调整。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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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红色毛癣菌、须发癣毛癣菌、絮状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癣和体、股癣,也可用于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肤念珠菌病。 |
治疗下述疾病的过敏相关的症状:过敏性鼻炎(包括季节性持续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持续性过敏性鼻炎)及慢性特发性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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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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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仅限于皮肤外用,避免接触眼、口及阴道。2.本品使用时不得采用封包的方式。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如同时伴有细菌性感染,应同时使用抗生素,如没有出现预期的疗效,应停止使用本品,直到细菌感染被充分控制。4.任何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出现的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时均可能出现,尤其对于儿童患者,由于皮肤表面积与体重的比例相对较大,故更易产生全身毒副反应。因此,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5.不建议17岁以下及尿布疹患者是使用。6.本品用于体、股廯治疗1周后,用于足廯治疗2周后,病情未见好转,应重新请医生诊断。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由于目前本品无法减半使用,不建议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 2.建议饮酒后应谨慎使用。 3.有尿潴留诱发因素(例如:脊髓损伤、前列腺增生)的患者应谨慎用药,因为左西替利嗪可能增加尿潴留风险。 4.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对照临床试验证实,左西替利嗪在推荐剂量下不会削弱人的警戒性、反应和驾驶的能力。如果患者需要驾驶、从事有潜在危险性的活动或操作机械时,切勿过量服用并考虑其对本品的反应;合并服用酒精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可能导致其警戒性降低和操作能力削弱。 5.有癫痫和惊厥风险的患者应谨慎用药,因为左西替利嗪可能会引起癫痫发作加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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