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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颗粒

利巴韦林颗粒

处方 非医保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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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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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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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颗粒
利巴韦林颗粒
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
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
主要成分

利巴韦林

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

生产企业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华诺威基因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510

国药准字S2002011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适用于皮肤烧烫伤创面(浅Ⅱ度至深Ⅱ度烧烫伤创面)、残余创面、供皮区创面及慢性溃疡创面等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1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儿童遵医嘱。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 0.3g,一日3~4次,连用7天;儿童遵医嘱。

常规清创后,用生理氯化钠溶液清洗创面,取本品适量,均匀涂于患处。需要包扎者,同时将本品均匀涂于适当大小的内层消毒纱布,覆盖于创面,常规包扎,一日一次或遵医嘱。推荐剂量为每100cm2创面使用本品10g(以凝胶重量计)。

副作用

过敏者禁用。

本品未见严重不良反应。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未进行充分的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临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韦林发生贫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轻患者,老年人肾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导致蓄积,不推荐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韦林。

成分

适用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适用于皮肤烧烫伤创面(浅Ⅱ度至深Ⅱ度烧烫伤创面)、残余创面、供皮区创面及慢性溃疡创面等的治疗。

药理作用

抗病毒药。对多种病毒有抑制作用,如RNA病毒的流感病毒、上呼吸道合胞病毒和DNA病毒的疱疹病毒。其作用机理目前还不完全清楚。

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4. 避免与碘酒、酒精等消毒剂同时使用;5.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反应,应停药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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