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真菌性感染疾病(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2.用作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药(主要用于肺癌、鼻咽癌、乳腺癌、骨肉瘤等)。3.用于免疫缺陷病(如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征及慢性皮肤粘膜真菌病),对自体免疫性疾病也有一定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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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多肽和核糖(从猪脾脏中提取);辅料为右旋糖酐。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氟替卡松;其化学名称为:(6α,11β,16α,17α)-6,9-二氟-11-羟-16-甲基-3-氧代-17-(1-氧代丙氧基)-雄甾-1,4-二烯-17-硫代羧酸,S-氟甲基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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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卫星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GlaxoOperationsUK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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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756 |
H2008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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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真菌性感染疾病(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2.用作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药(主要用于肺癌、鼻咽癌、乳腺癌、骨肉瘤等)。3.用于免疫缺陷病(如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征及慢性皮肤粘膜真菌病),对自体免疫性疾病也有一定治疗作用。 |
成人:适用于各种皮质激素可缓解的炎症性和瘙痒性皮肤病,如:湿疹包括特异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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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1.常规剂量。2.皮下注射注射于淋巴回流较丰富的上臂内侧或大腿内侧腹股沟下端为宜,也可皮下注射于上臂三角肌处,一次2-4ml,一周或两周1次。 |
湿疹/皮炎成人及一岁以上(含一岁)儿童,每日一次将一薄层乳膏涂于患处。其它适应症每日两次将一薄层乳膏涂于患处。使用持续时间应每日使用本品直至疾病症状得到控制。用药频率应控制在最低有效剂量。儿童应用本品时,若治疗7-14天未改善症状,则应停药并进行重新评估。若症状得到控制(通常于7-14天内),则需减少用药频率至最小有效剂量及最短用药时间。建议连续使用本品不长于4周。本品供局部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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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禁用于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2禁用于玫瑰痤疮、寻常痤疮、酒渣鼻、口周皮炎、原发性皮肤病毒感染(如:单纯疱疹,水痘)。3禁用于肛周及外阴瘙痒。4禁用于真菌或细菌引发的原发皮肤感染。5禁用于1岁以下婴儿的皮肤病,包括皮炎和尿布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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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禁用于1岁以下婴儿的皮肤病,包括皮炎和尿布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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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真菌性感染疾病(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2.用作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药(主要用于肺癌、鼻咽癌、乳腺癌、骨肉瘤等)。3.用于免疫缺陷病(如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征及慢性皮肤粘膜真菌病),对自体免疫性疾病也有一定治疗作用。 |
成人:适用于各种皮质激素可缓解的炎症性和瘙痒性皮肤病,如:湿疹包括特异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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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药是免疫增强药,是从健康人血或动物脾脏中提取出来的多核苷酸肽(分子量小于5000),不易被RNA酶、DNA酶及胰蛋白酶破坏。本药是细胞免疫反应中的重要因子,本身无抗原性,也不是抗体片断,但能传递多种抗原的细胞免疫反应性,包括细菌、真菌、病毒、组织相容性抗原及肿瘤特异抗原等,可使受体细胞的免疫反应性增强,促进巨噬细胞的趋化性,增加迟发型细胞反应,提高机体对肿瘤的杀伤能力。 |
丙酸氟替卡松是一高效,具有局部抗炎作用的糖皮质激素。经皮给药后,对HPA轴的抑制作用很弱,因此,其治疗指数高于大多数常用的类固醇制剂。皮下注射给药会产生强效全身性糖皮质激素作用,但口服作用弱,可能为代谢失活所致。体外试验表明本药对人体的糖皮质激素受体有强亲和力和激动作用。丙酸氟替卡松无预期外激素作用,对中枢神经系统、周围神经系统、胃肠道、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无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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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本药没有抗原性,所以不存在输注免疫活性细胞的配型和相互排斥问题。2.混浊或变色勿用。 |
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能可逆性抑制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从而导致治疗停止后糖皮质激素不足。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患者可见库欣综合征,高血糖症和糖尿病。局部大面积使用皮质激素并采用封包疗法的患者应定期采用ACTH兴奋试验、午前血浆类固醇测定、尿液游离类固醇测定以检测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功能。出现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功能抑制,应撤药、减少用药频率或使用低效类固醇。通常停止局部应用皮质激素后,HPA轴功能可恢复。罕见糖皮质激素不足,此时需全身应用皮质激素。若需全身应用皮质激素,请参见其使用说明书。儿童的相对体表面积较大,使用相同剂量时吸收量多,较易出现全身毒性,故用药时应尽可能采用最低有效治疗剂量。儿童应尽量避免长期持续使用本品。连续应用丙酸氟替卡松4周以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本品仅供外用。用于眼睑时应小心以防止药物进入眼内,从而避免局部刺激或诱发青光眼。本品可引起皮肤不良反应。除非有医生指导,否则使用本品时不应封包,也不应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处。本品不能用于尿布皮炎。因使用尿布被视作封包,故本品不应用于尿布包裹处。若出现刺激,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皮质醇引起的过敏性接触性皮炎通过治愈的失败及适宜的临床检测来诊断。面部在长期外用皮质激素进行治疗后较身体其他部门更易出现皮肤萎缩,在治疗银屑病、盘状红斑狼疮、严重湿疹时须谨记。外用皮质激素治疗银屑病存在一些危险,如停药后反跳复发、出现耐药、诱发脓疱型银屑病、皮肤防御功能受损所致局部或全身毒性。所以银屑病患者使用本品时,监测病情很重要。炎症性皮肤损伤合并感染时,应进行适宜的抗微生物治疗。皮肤感染时应停止外用皮质激素制剂,而采用抗生素全身给药治疗。封包治疗使局部温暖、湿润易引发细菌感染,所以封包治疗前应清洁皮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