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疮、毛囊、足癣继发化脓感染、湿疹继发感染、及其它表浅局限性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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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其化学名称为()-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喹啉-3-羧酸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鬼臼毒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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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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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64 |
国药准字H20113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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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疮、毛囊、足癣继发化脓感染、湿疹继发感染、及其它表浅局限性感染等。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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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适量涂患处,一日2次,或遵医嘱。 |
①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 ②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 ③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 ④每日用药2次,早晚各1次,连续3天,随后的4天不涂药液,此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如三个疗程后仍有湿疣,患者应及时就医以进一步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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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它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①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②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③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④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⑤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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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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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疮、毛囊、足癣继发化脓感染、湿疹继发感染、及其它表浅局限性感染等。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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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本品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而起杀菌作用,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杆菌、淋球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孢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具有一定的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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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 |
①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②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③严禁药液与健康皮肤长期接触,因为药液中的活性成份能损害健康皮肤。 ④治疗期间,最好不要性交。 ⑤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