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嗪-6-羧酸。 |
盐酸左氧氟沙星。化学名称:(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盐酸盐-水合物。分子式:C18H20FN3O4HClH2O。分子量:415.85。 |
|
生产企业 |
浙江得恩德制药有限公司 |
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31 |
国药准字H2006622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本品是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1.性传播疾病:衣原体、支原体、淋球菌、细菌等引起的性病。如衣原体性、支原体性尿道炎、阴道炎,淋病,细菌性阴道炎等。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炎等。3.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等。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6.外科感染:手术前、中、后感染的预防和治疗。 |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静脉滴注.成人每次0.2g,加入5%葡萄糖溶液或0.9%氯化钠溶液100ml稀释,滴速以每100ml至少60分钟为宜,每日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绿脓杆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0.6g,分2次静滴。 |
|
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不宜应用,如确有应用指征,且利大于弊时方可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停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目前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参见“药代动力学”),因高龄患者大多肾功能低下,可能会出现持续高血药浓度。因此,应注意用药剂量慎重给药。 |
|
成分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本品是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1.性传播疾病:衣原体、支原体、淋球菌、细菌等引起的性病。如衣原体性、支原体性尿道炎、阴道炎,淋病,细菌性阴道炎等。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炎等。3.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等。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6.外科感染:手术前、中、后感染的预防和治疗。 |
|
药理作用 |
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氧氟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
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2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旋转酶活性,抑制细菌DNA复制。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白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属、志贺菌属、部分大肠杆菌等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流感杆菌、绿脓杆菌、淋球菌、衣原体等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不宜应用,如确有应用指征,且利大于弊时方可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停止授乳。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 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80ml/min正常剂量20~49ml/min首剂0.4g,以后每24小时0.2g10~19ml/min首剂0.4g,以后每48小时0.2g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 6若过量,维持适当补液,并进行临床观察。 7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