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罗培南钠片

法罗培南钠片

处方 非医保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由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肠球菌、卡他莫拉克氏菌、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克雷白氏杆菌、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消化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拟杆菌等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性疾病:1.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睾丸炎;2.呼吸系统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肺脓疡病);3.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4.浅表性皮肤感染症、深层皮肤感染症,痤疮(伴有化脓性炎症);5.淋巴管炎、淋巴结炎、乳腺炎、肛周脓肿、外伤、烫伤和手术创伤等继发性感染;6.泪囊炎、

查看说明书
法罗培南钠片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法罗培南钠片
法罗培南钠片
酮康唑胶囊
酮康唑胶囊
主要成分

  法罗培南钠。化学名称:(5R,6S)-6-[(R)-1-羟乙基]-7-氧代-3-[(R)-2-四氢呋喃基]-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2-烯-2-羧酸钠盐二倍半水合物。

主要化学成分为酮康唑:1-乙酰基-4[4-[2-(2,4-二氯苯基)-2(1H-咪唑-1-甲基)-1,3二氧戊环-4-甲氧基]苯基]-哌嗪。

生产企业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977

国药准字H109000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由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肠球菌、卡他莫拉克氏菌、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克雷白氏杆菌、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消化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拟杆菌等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性疾病:1.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睾丸炎;2.呼吸系统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肺脓疡病);3.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4.浅表性皮肤感染症、深层皮肤感染症,痤疮(伴有化脓性炎症);5.淋巴管炎、淋巴结炎、乳腺炎、肛周脓肿、外伤、烫伤和手术创伤等继发性感染;6.泪囊炎、

本品适用于下列系统性真菌感染的治疗1.念珠菌病、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口腔念珠菌感染、尿路念珠菌感染,局部治疗无效的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2.皮炎芽生菌病。3.球孢子菌病。4.组织胞浆菌病。5.着色真菌病。6.副球孢子菌病。由皮肤真菌和酵母菌所致的皮肤真菌病、花斑癣及发癣,当局部治疗或口服灰黄霉素无效,或难以接受灰黄霉素治疗的严重顽固性皮肤真菌感染,可用本品治疗。

用法用量

  应由医生根据感染类型、严重程度及病人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减本药剂量。推荐用法用量如下:对浅表性皮肤感染症、深层皮肤感染症、淋巴结炎、慢性脓皮病,乳腺炎、肛周脓肿、外伤、烫伤和手术创伤等(浅表性)二次感染,咽喉炎、急慢性支气管炎、扁桃体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眼睑炎、睑腺炎、泪囊炎、睑板腺炎、角膜炎、角膜溃疡,外耳炎、牙周组织炎、牙周炎、颚炎等,口服法罗培南钠片,成人患者通常一次150-200mg,一日3次。对肺炎、肺脓肿,肾盂肾炎、膀胱炎(除单纯性膀胱炎外)、前列腺炎、睾丸炎、中耳炎、鼻窦炎等,口服法罗培南钠片,成人患者通常一次200-300mg,一日次。

口服成人每日0.2~0.4g,顿服或分2次服。2岁以上儿童每日3.3~6.6mg/kg,顿服或分2次服。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急慢性肝病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对孕或可疑妊娠妇女,除非能够判断治疗益处超过潜在风险,否则不宜用药(有关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因本药可进入乳汁,使用本药期间避免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从每次150mg剂量开始用药,并且在充分观察患者状态下慎重用药。由于老年患者发生腹泻、稀便可能会出现机体状态恶化,因此一旦出现此类症状应了解原因,充分观察。如果和药物相关应立即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老年患者可能发生维生素K缺乏所致出血倾向。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在小儿中的应用缺乏系统的研究资料,2岁以下婴幼儿的应用缺乏资料,因此本品不宜用于2岁以下小儿。2岁以上儿童亦不宜应用,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致畸,如发生大鼠的并指、少指(趾)及难产等。美国FDA资料表明,该药在孕妇中应用属C类,即动物实验研究有毒性,对人类研究缺乏充足的资料。因此孕妇应避免应用。本品可分泌至乳汁中。在人类应用本品尚未证实有问题存在,但本品可使新生儿发生核黄疸的可能性增加,哺乳期妇女有指征应用时应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由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肠球菌、卡他莫拉克氏菌、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克雷白氏杆菌、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消化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拟杆菌等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性疾病:1.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睾丸炎;2.呼吸系统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肺脓疡病);3.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4.浅表性皮肤感染症、深层皮肤感染症,痤疮(伴有化脓性炎症);5.淋巴管炎、淋巴结炎、乳腺炎、肛周脓肿、外伤、烫伤和手术创伤等继发性感染;6.泪囊炎、

本品适用于下列系统性真菌感染的治疗1.念珠菌病、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口腔念珠菌感染、尿路念珠菌感染,局部治疗无效的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2.皮炎芽生菌病。3.球孢子菌病。4.组织胞浆菌病。5.着色真菌病。6.副球孢子菌病。由皮肤真菌和酵母菌所致的皮肤真菌病、花斑癣及发癣,当局部治疗或口服灰黄霉素无效,或难以接受灰黄霉素治疗的严重顽固性皮肤真菌感染,可用本品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为具青霉烯基本骨架的青霉烯类口服抗生素。它经由阻止细菌细胞壁合成而显现抗菌、杀菌作用。对各种青霉素结合蛋白(PBP)具有高亲和性,特别是对细菌增殖所必需的高分子PBP呈现高亲和性。体外试验表明法罗培南钠对需氧性革兰阳性菌、需氧性革兰阴性菌及厌氧菌具广泛抗菌谱;尤其是对需氧性革兰阳性菌中的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肠球菌,需氧性革兰阴性菌中的枸橼酸杆菌、肠杆菌、百日咳噬血杆菌及厌氧菌中的消化链球菌、拟杆菌等显示较强杀菌效力。并显示对各种细菌产生β-内酰胺酶稳定,对β-内酰胺酶产生菌具有较强抗菌活性。

1药理:本品属吡咯类抗真菌药,对深部感染真菌如念珠菌属、着色真菌属、球孢子菌属、组织浆胞菌属、孢子丝菌属等均具抗菌作用,对毛发癣菌等亦具抗菌活性。本品对曲霉、申克氏孢子丝菌、某些暗色孢科、毛霉属等作用差。本品通过干扰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主要固醇类-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损伤真菌细胞膜并改变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细胞内物质外漏。本品可抑制真菌的三酰甘油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制氧化酶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细胞内过氧化氢积聚导致细胞亚微结构变性和细胞坏死。对白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自芽孢转变为侵袭性菌丝的过程。 2毒理:动物长期毒性实验表明,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明显上升,肝细胞变性。

注意事项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或碳青霉烯类药物曾有过敏史的患者慎用本品;2.本人或亲属为易于发生支气管哮喘、发疹、荨麻疹等变态反应症状体质患者慎用本品。3.经口摄取不良的患者或正接受非口服营养疗法患者、全身状态不良患者(有时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故需予于充分观察)慎用本品。4.服用本品可能发生休克,所以应予于充分诊察。5.本药不良反应发生率最高的是腹泻和稀便。出现腹泻和稀便时应立即采取中止用药等适当处置措施。尤其是对老年患者,因腹泻和稀便可能导致全身状态恶化,故应事先指示患者如一旦出现这种症状须立即就诊,同时中止用药并采取适当处置措施。(参见老年患者用药)6.服用本品可能存在的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0.1%不到)、过敏性样症状(发生率不明):因有时可能发生休克和过敏性样症状,故须充分观察。一旦出现不快感、口内异常感觉、喘鸣、呼吸困难、晕眩、便意、耳鸣、发汗、全身潮红、血管浮肿、血压低下等症状,即应中止用药并采取适当处置措施。2.急性肾功能不全(发生率不明),有时可能发生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损害。一旦确认这种异常,即应中止用药并采取适当处置措施。3.伴有假性伪膜性肠炎等便血之严重结肠炎(发生率不明):因有时可能发生伴有假性伪膜性肠炎等便血之严重结肠炎,故需充分观察,一旦出现腹痛、频繁腹泻时即应(立即)中止用药,并采取适当处置措施。4.皮肤粘膜眼综合症(Stevens-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症)(发生率不明):因有时可能发生皮肤粘(结)膜眼综合症(Stevens-Johnson综合症)和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症)故需充分观察,一旦出现这类症状即应中止用药,并采取适当处置措施。5.间质性肺炎(发生率不明):因有时可能发生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光透视检查异常等症状之间质性肺炎,所以一旦出现这些症状即应中止用药并采取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等适当处置措施。6.肝功能不全、黄疸(0.1%不到):因有时可能发生AST(GOT)、ALT(GPT)、ALP等升高及出现黄疸,故应通过定期检查等予以充分观察。一旦确认发生异常,即应中止用药并采取适当处置措施。7.粒细胞缺乏症(发生率不明):因有时可能发生粒细胞缺乏症,故需充分观察,一旦出现确认发生异常,即应中止用药并采取适当处置措施。8.横纹肌溶解症(发生率不明):有时可能发生以肌肉疼痛、肌无力感、CK(CPK)上升、血中和尿中肌红蛋白上升等为特征的横纹肌溶解症且还有可能伴之发生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损害。一旦出现这些症状即应中止用药并采取适当处置措施。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疑妊娠妇女,除非能够判断治疗益处超过潜在风险,否则不宜用药(有关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因本药可进入乳汁,使用本药期间避免哺乳。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下列情况应慎用:(1)胃酸缺乏(可能引起本品的吸收减少)。(2)酒精中毒或肝功能损害(本品可致肝毒性)。 2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血清氨基转移酶的升高可能不伴肝炎症状,然而,如果血清氨基转移酶值持续升高或加剧,或伴有肝毒性症状时均应中止酮康唑的治疗。 3如同时应用西咪替丁或呋喃硫胺,应至少于服用本品2小时后服用。 4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故服药期间应避免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可佩戴有色眼镜。 5服药期间禁服酒精类饮料。如发生头晕、嗜睡时需引起注意。 6肾功能损害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本品对血-脑脊液屏障穿透性差,不宜用于真菌性脑膜炎的治疗;本品对曲霉、毛霉或足分支菌感染的疗效亦不佳,亦不宜选用。 8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也可引起血胆红素升高。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

(点击可直接拨打电话)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