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黏膜的过敏,如荨麻疹、过敏性鼻炎、皮肤瘙痒症、药疹,对虫咬症和接触性皮炎也有效。亦可用于预防和治疗晕动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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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苯海拉明,其化学名称为:N,N-二甲基-2-(二苯基甲氧基)乙胺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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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中新制药厂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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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0674 |
国药准字H1097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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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黏膜的过敏,如荨麻疹、过敏性鼻炎、皮肤瘙痒症、药疹,对虫咬症和接触性皮炎也有效。亦可用于预防和治疗晕动病。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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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3次。用于防治晕动病时,宜在旅行前1~2小时,最少30分钟前服用。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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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重症肌无力、闭角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综合征(RA-APL综合征),表现为白细胞增多,一些病人因缺氧及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导致死亡。6.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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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期服用本品,有使婴儿腭裂、腹股沟疝和泌尿生殖器官畸形发生率增多的可能,孕妇应慎用;(2)本品有少量可从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可发生反应迟钝、头晕等。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致畸性,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在口服本品期间及服药前三个月及服药后一年内应严格避孕,育龄妇女服药前、停药后应做妊免实验。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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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黏膜的过敏,如荨麻疹、过敏性鼻炎、皮肤瘙痒症、药疹,对虫咬症和接触性皮炎也有效。亦可用于预防和治疗晕动病。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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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乙醇胺的衍生物,抗组胺效应不及异丙嗪,作用持续时间也较短,镇静作用两药一致,有局麻、镇吐和抗M胆碱样作用。1抗组胺作用,可与组织中释放出来的组胺竞争效应细胞上的H1受体,从而制止过敏反应;2对中枢神经活动的抑制引起镇静催眠作用;3加强镇咳药的作用;4也有抗眩晕、抗震颤麻痹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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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以及下呼吸道感染(包括哮喘)者不宜用本品。2对其他乙醇胺类高度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3应用本药后避免驾驶车辆、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4肾功能衰竭时,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5本品的镇吐作用可给某些疾病的诊断造成困难。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避免与眼睛、口腔黏膜等接触;3.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线照射;4.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5.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