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脚癣、手癣、体癣、及外阴瘙痒的杀菌止痒。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硝酸咪康唑、白鲜皮、黄柏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
|
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077 |
国药准字H1097005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脚癣、手癣、体癣、及外阴瘙痒的杀菌止痒。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于洗净的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
|
副作用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综合征(RA-APL综合征),表现为白细胞增多,一些病人因缺氧及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导致死亡。6.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动物试验显示咪康唑对胎儿有毒性,因此孕妇禁用本品。2.本品是否会分泌进入乳汁尚不明确,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致畸性,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在口服本品期间及服药前三个月及服药后一年内应严格避孕,育龄妇女服药前、停药后应做妊免实验。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成分 |
适用于脚癣、手癣、体癣、及外阴瘙痒的杀菌止痒。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
药理作用 |
本品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革兰阳性球菌也有一定疗效。 |
||
注意事项 |
忌口服、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避免与眼睛、口腔黏膜等接触;3.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线照射;4.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5.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