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和鼻痒以及眼部瘙痒和烧灼感。也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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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香精、卡波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亮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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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元森制药有限公司 |
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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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069 |
国药准字H20060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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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和鼻痒以及眼部瘙痒和烧灼感。也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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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2-12岁儿童: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半片(5毫克)。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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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或特异体质的患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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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服药期宜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轻中度受损时,对本药的代谢和排泄无明显的影响,所以老年患者用药量与成人相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应权衡利弊后慎用。孕妇不能长期大面积或大量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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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和鼻痒以及眼部瘙痒和烧灼感。也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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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学本品属长效三环类抗组胺药,竞争性地抑制组胺H1受体,抑制组胺所引起的过敏症状。本品无明显的抗胆碱和中枢抑制作用。毒理学动物试验未见明显致畸作用。 |
本品所含醋酸地塞米松为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薄荷脑、樟脑具有促进局部循环和轻度的消炎、止痛及止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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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在作皮试前的约48小时左右应终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6岁以下儿童服用本品的安全性及疗效目前尚未确定,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肝脏及肾脏功能不全者应减少用量。建议10毫克,每2天服用1次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1因老年患者服药后血浆浓度高于健康人,故老年患者长期应用本品时需密切注意不良反应发生。 12成人过量服用本品(40-180毫克)可发生嗜睡、心律失常、头痛。一旦发生以上症状,立即给与对症和支持疗法。治疗措施包括催吐,随后给予活性碳吸附未被吸收的药物。如果催吐不成功,则用生理盐水洗胃,进行导泻以稀释肠道内的药物浓度,血液透析不能清除氯雷他定,还未确定腹膜透析能否清除本品。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