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和鼻痒以及眼部瘙痒和烧灼感。也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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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盐酸环丙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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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元森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信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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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069 |
国药准字H10950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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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和鼻痒以及眼部瘙痒和烧灼感。也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 |
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脓疱疮、疖肿、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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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2-12岁儿童: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半片(5毫克)。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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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或特异体质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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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服药期宜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轻中度受损时,对本药的代谢和排泄无明显的影响,所以老年患者用药量与成人相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无特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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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和鼻痒以及眼部瘙痒和烧灼感。也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 |
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脓疱疮、疖肿、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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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理学本品属长效三环类抗组胺药,竞争性地抑制组胺H1受体,抑制组胺所引起的过敏症状。本品无明显的抗胆碱和中枢抑制作用。毒理学动物试验未见明显致畸作用。 |
环丙沙星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对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和其他肠杆菌科阴性杆菌以及流感杆菌、伤寒杆菌、痢疾杆菌、淋球菌具有较强抗菌活性,对绿脓杆菌、不动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以及肺炎双球菌、甲型溶血链球菌、乙型溶血链球菌等抗菌作用亦优于氟哌酸、甲磺酸培氟沙星。本品抗菌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螺旋酶,抗菌作用为杀菌型。本品与其他抗生素无交叉耐药性,β-内酰胺类、氨基糖甙类、磺胺类耐药菌株对本品仍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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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在作皮试前的约48小时左右应终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6岁以下儿童服用本品的安全性及疗效目前尚未确定,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肝脏及肾脏功能不全者应减少用量。建议10毫克,每2天服用1次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1因老年患者服药后血浆浓度高于健康人,故老年患者长期应用本品时需密切注意不良反应发生。 12成人过量服用本品(40-180毫克)可发生嗜睡、心律失常、头痛。一旦发生以上症状,立即给与对症和支持疗法。治疗措施包括催吐,随后给予活性碳吸附未被吸收的药物。如果催吐不成功,则用生理盐水洗胃,进行导泻以稀释肠道内的药物浓度,血液透析不能清除氯雷他定,还未确定腹膜透析能否清除本品。 |
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严重其他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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