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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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本品由1%酮康唑和0.05%丙酸氯倍他索组成的复方制剂。 |
甲紫。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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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宝龙药业有限公司 |
保定市金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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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319 |
国药准字H13020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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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甲紫溶液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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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次。阴道炎,10天为一疗程。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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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组成成分,其他吡咯类,氨基糖苷类及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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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婴幼儿和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应权衡利弊后慎用。禁止长期、大面积或大量使用本品。(2)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后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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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甲紫溶液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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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抗真菌药和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酮康唑为咪唑类抗真菌药,对多种皮肤癣菌、酵母菌、白色念珠菌等均有抑菌作用;丙酸氯倍他索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等作用。 |
本品属三苯甲烷类染料消毒剂,能与微生物酶系统发生氢离子的竞争性对抗,使酶成为无活性的氧化状态,而发挥杀菌作用。主要对革兰阳性菌如葡萄球菌、白喉杆菌,以及绿脓杆菌、白念珠菌、表皮癣菌有杀灭作用,对其它革兰阴性菌和抗酸杆菌几乎无作用。本品毒性小,对组织无刺激,且能与坏死组织凝结成保护膜,起收敛作用。有实验报告表明动物全身性(或系统性)吸收甲紫可致癌,有的国家规定甲紫溶液只能用于局部未破损皮肤,严禁内服。但目前国内尚未见有关甲紫致癌的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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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4为减少感染复发,对念珠菌病,体癣,股癣和花斑癣,治疗至少需2~4周,脂溢性皮炎至少需4周或至临床治愈。5本品含有强效丙酸氯倍他索,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其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6本品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品直至感染得到控制。8孕妇应权衡利弊后慎用。禁止长期,大面积或大量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后慎用。9小儿禁用。 |
1.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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