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荨麻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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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甘草甜素20mg(甘草酸单铵盐26.5mg)甘氨酸200mg盐酸半胱氨酸10mg。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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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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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17 |
国药准字H44025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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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荨麻疹。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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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通常1日1次,1/4瓶~1瓶静脉注射。可依年龄、症状适当增减。慢性肝病可1日1次,2~3瓶静脉注射或者静脉点滴。可依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增量时用药剂量限度为1日5瓶。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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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以下患者不宜给药)1、对本剂既往有过敏史患者。2、醛固酮症患者、肌病患者、低钾血症患者。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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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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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儿童,如大面积用药或长期用药,会增加药物的全身吸收,故婴儿及儿童不宜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权衡利弊后使用。2、孕妇禁止长期、大面积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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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荨麻疹。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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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一)1.抗炎症作用(1)抗过敏作用(2)对花生四烯酸代谢酶的阻碍。2.免疫调节作用。3.对实验性肝细胞损伤的抑制作用。4.抑制病毒增殖和对病毒的灭活作用。(二)2.致畸形作用:1.慢性肝炎的双盲比较试验。2.慢性肝炎、肝硬化不同剂量治疗的比较试验。3.一般临床试验。 |
本品为硝酸咪康唑与丙酸氯倍他索的复方制剂。硝酸咪康唑为咪唑类抗真菌药。具有抑菌作用,浓度高时也可具杀菌作用;可抑制真菌麦角固醇等固醇的生物合成;作用于真菌细胞膜,损伤真菌胞膜和改变其通透性,致胞内重要物质漏失;也可抑制真菌的甘油三酯和磷脂的生物合成:亦可抑制氧化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过氧化物在胞内过度积聚,导致真菌亚细胞结构变性或坏死;对白色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芽孢转变为具有侵袭性的菌丝,丙酸氯倍他索为高效外用皮质激素,具有毛细血管收缩作用和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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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权衡治疗利大于弊后慎重给药。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