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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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磺胺嘧啶银,其化学名为N-2-嘧啶基-4-氨基苯磺酰胺银盐。 |
主要成分为酮咯酸氨丁三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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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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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844 |
国药准字H20123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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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
用于治疗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所致的眼部瘙痒及各种眼科手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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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直接以乳膏涂敷创面,约1.5mm厚度,也可以混悬剂制成油纱布敷用,l~2天换药1次。 |
过敏性结膜炎1滴/次,每日3次滴眼。各种眼科术后炎症手术前24小时开始滴用,1-2滴/次,每日3-4次滴眼,术后继续用3-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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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磺胺类药物及银盐过敏者禁用。 |
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或因接受其它药物可致出血时间延长的患者慎用。配戴软性接触镜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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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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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
用于治疗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所致的眼部瘙痒及各种眼科手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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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具有磺胺嘧啶和银盐的双重作用。对多数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菌均有抗菌活性,且具有收敛作用,可使创面干燥、结痂和早日愈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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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本品可能引起新生儿贫血和核黄疸,故新生儿不宜使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6.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增加吸收中毒;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有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近期出现过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的病人或有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病史的病人禁用; 2.肾功能不全或因血容不足有肾功能衰竭危险的病人禁用 3.临产分娩及产妇禁用; 4.对酮咯酸氨丁三醇有过敏史或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病人禁用; 5.本品禁用于手术疼痛的预防或手术中镇痛; 6.可疑或确诊有脑血管出血不完全止血和高危出血的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