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射用阿昔洛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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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带状疱疹,以及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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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昔洛韦。 |
本品主要成份为:灰黄霉素。其化学名为:6-甲基-2,4,6-三甲氧基-7-氯-螺[苯并呋喃-2(3H),1-[2]环己烯]-3,4-二酮。分子式:C17H17ClO6,分子量:35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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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中和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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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431 |
国药准字H31020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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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带状疱疹,以及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
本品适用于各种癣病的治疗,包括头癣、须癣、体癣、股癣、足癣和甲癣。上述癣病由深红色发癣菌、断发癣菌、须发癣菌、指间发癣菌等以及奥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样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所致。本品不宜用于轻症、局限的浅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药已可奏效者。灰黄霉素对念珠菌属、组织胞浆菌属、放线菌属、孢子丝菌属、芽生菌属、球孢子菌属、奴卡菌属及隐球菌属等感染及花斑癣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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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情况,一次剂量5mg/kg静脉滴注,一日3次,隔八小时滴注1次,每次滴注时间在1小时以上,连续给药7天。 注射液的配制法:每瓶(含阿昔洛韦0.25)用10ml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溶解,然后每瓶加100ml平衡液稀释,用前临时配制。 |
以下为微粒型的剂量。成人甲癣和足癣,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头癣、体癣或股癣,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或一次500mg,每日1次。小儿2岁以上体重14~23kg者,一次62.5~125mg,每12小时1次,或125~250mg,每日1次。小儿体重大于23kg者,一次125~250mg,每12小时1次,或250~500mg,每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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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卟啉症、肝功能衰竭、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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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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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2岁以下儿童缺乏应用本品的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证实本品有致畸作用,故孕妇禁用。育龄期妇女治疗期间采取避孕措施,并持续至治疗结束后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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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带状疱疹,以及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
本品适用于各种癣病的治疗,包括头癣、须癣、体癣、股癣、足癣和甲癣。上述癣病由深红色发癣菌、断发癣菌、须发癣菌、指间发癣菌等以及奥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样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所致。本品不宜用于轻症、局限的浅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药已可奏效者。灰黄霉素对念珠菌属、组织胞浆菌属、放线菌属、孢子丝菌属、芽生菌属、球孢子菌属、奴卡菌属及隐球菌属等感染及花斑癣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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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抗病毒药。体外对单纯性疱疹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等具抑制作用。本品进入疱疹病毒感染的细胞后,与脱氧核苷竞争病毒胸苷激酶或细胞激酶,药物被磷酸化成活化型阿昔洛韦三磷酸酯,然后通过二种方式抑制病毒复制:①干扰病毒DNA多聚酶,抑制病毒的复制;②在DNA多聚酶作用下,与增长的DNA链结合,引起DNA链的延伸中断。本品对病毒有特殊的亲和力,但对哺乳动物宿主细胞毒性低。体外细胞转化测定有致癌报道,但动物实验未见致癌依据。某些动物实验显示高浓度药物可致突变,但无染色体改变的依据。本品的致癌与致突变作用尚不明确。大剂量注射可致动物睾丸萎缩和精子数减少,药物能通过胎盘,动物实验证实对胚胎无影响。 |
本品主要对毛发癣菌、小孢子菌、表皮癣菌等浅部真菌有良好抗菌作用。对念珠菌属、隐球菌属、组织胞浆菌属、孢子丝菌属、芽生菌属、球孢子菌属等无抗菌作用。该药系通过干扰真菌核酸的合成而抑制其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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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急性或慢性肾功能不全者不宜用本品静脉滴注,因为滴速过快时可引起肾功能衰竭; 3.以下情况需考虑用药利弊:脱水患者,本品剂量应减少;严重肝功能不全者、对本品不能承受者、精神异常或以往对细胞毒性药物出现精神反应者,应用本品易产生精神症状,需慎用; 4.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昔洛韦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5.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肾小管阻塞,使血肌酐和尿素氮增高;如剂量恰当、水分充足一般不会引起; 6.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静脉用药可能引起肾毒性,用药前或用药期间应检查肾功能; 7.静脉滴注后2小时,尿药浓度最高,此时应给病人充足的水,防止药物沉积于肾小管内; 8.一次血液透析可使血药浓度降低60%,故每次血液透析6小时应重复初给一次剂量; 9.静脉滴注时宜缓慢,否则可发生肾小管内药物结晶沉淀,引起肾功能损害的病例可达10%,并勿使之漏至血管外,以免引起疼痛及静脉炎; 10.肥胖患者的剂量应按标准体重计算; 11.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12.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13.本剂呈碱性,与其他药物混合容易引起pH值改变,应尽量避免配伍使用。 |
1交叉过敏由于灰黄霉素获自青霉菌,由此推测该药可能与青霉素类或青霉胺存在交叉过敏,然而临床并未证实此情况存在,但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本品时仍需谨慎,并严密观察。 2灰黄霉素在动物实验中有致肿瘤作用。 3本品偶可致肝毒性,原有肝病或肝功能损害者需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 4本品可诱发卟啉病、红斑狼疮,红斑狼疮患者如有指征应用该药时必须权衡利弊后决定。 5治疗中需定期检测周围血象、肝功能、血尿素氮、肌酐及尿常规。 6本品可于进餐时同服或餐后服,以进高脂肪餐为最佳,因可减少胃肠道反应及增加药物吸收。 7为防止复发,治疗应持续到临床症状消失和实验室检查证实病原菌已完全根除。一般疗程为:头癣8~10周;体癣2~4周;足癣4~8周;指甲癣至少4个月;趾甲癣至少6个月;但趾甲癣的复发率仍高。 8通常需同时予以适宜的局部用药,此对足癣尤为重要。 9男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至少6个月应采取避孕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