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酸伐昔洛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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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本品可用于阿昔洛韦的所有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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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伐昔洛韦。 |
本品每毫升含有主要成份盐酸阿莫罗芬55.74毫克(相当于50毫克阿莫罗芬)辅料为基氨基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A型(丙烯酸树脂/EUDRAGITRL100),三乙酸甘油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无水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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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
Laboratoires Galder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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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679 |
注册证号H2018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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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本品可用于阿昔洛韦的所有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敏感真菌引起的指(趾)甲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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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日。单纯性疱疹连续服药7日。 |
将本品施用于病甲,每周使用1-2次。 请仔细按照(说明书)以下步骤使用本品。(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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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
即使在正确使用情况下,治疗期间也可能会出现一些除治疗作用之外的不良反应。少数情况下,涂施本品后会在局部甲床周围皮肤出现轻微的烧灼感,瘙痒,红斑,脱屑,无须停药即可消失。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渗出,水疱,疼痛,炎症等。罕见荨麻疹发生。尚未见全身副作用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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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本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在动物试验中,阿莫罗芬显示无致畸性,但具有胚胎毒性。 由于缺少怀孕妇女的临床研究资料,所以本品应禁用于怀孕妇女或可能怀孕的妇女。哺乳:由于缺少相关临床研究资料,所以本品应避免用于哺乳期妇女。 儿童用药:缺乏相关临床研究资料,不推荐用于儿童。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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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本品可用于阿昔洛韦的所有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敏感真菌引起的指(趾)甲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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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阿昔洛韦的前体药物,口服后吸收迅速并在体内很快转化为阿昔洛韦,其抗病毒作用为阿昔洛韦所发挥,阿昔洛韦进入疱疹感染细胞之后,与脱氧核苷竞争病毒胸腺嘧啶激酶或细胞激酶,药物被磷酸化成活化型无环鸟苷三磷酸酯,作为病毒复制的底物与脱氧鸟嘌呤三磷酸酯竞争病毒DNA多聚酶,从而抑制了病毒DNA合成,显示抗病毒作用。 本品体内的抗病毒活性优于阿昔洛韦,对单纯性疱疹病毒I型和II型的治疗指数分别比阿昔洛韦高42.91%和30.13%。对水痘带状疱疹病毒也有很高的疗效,对哺乳动物宿主细胞的毒性很低。 大鼠和小鼠灌胃给药的LD50分别4.4g/kg和1.51g/kg。由于本品在体内很快转化为阿昔洛韦,其代谢物在体内没有蓄积现象。在不同阶段的长期毒性试验中,本品与阿昔洛韦具有相同的安全性。 |
本品是局部外用抗真菌药。其活性成分为吗啉衍生物--阿莫罗芬。阿莫罗芬的抑菌作用主要是通过改变构成真菌细胞膜的脂类的生物合成来实现的。使麦角固醇含量减少,非典型脂类的累积导致真菌细胞膜和细胞器的形态改变,从而实现抑菌作用。阿莫罗芬为广谱高效抗真菌药,它的抗菌谱为:酵母菌:白色念珠菌及其它念珠菌种。皮肤癣菌:红色毛癣菌、指(趾)间毛癣菌、须发毛癣菌及其它毛癣菌种,表皮癣菌,小孢子菌。霉菌:帚霉菌。暗色孢菌:链格孢菌、分支孢子菌。低敏感性菌种:曲霉菌、镰孢菌、毛霉菌。 阿莫罗芬为广谱高效抗真菌药,它的抗菌谱为:酵母菌:白色念珠菌及其它念珠菌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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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需根据肌酐清除率来校正剂量;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本品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服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韦在肾小管内沉淀; 7.一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韦的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8.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作用,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9.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
1.如果不慎将搽剂误入眼内或耳内,立即用水冲洗,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 2.本品应避免接触粘膜(如口腔,鼻);不得吸入。 3.如果误服本品,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 4.如担心或出现任何不良反应,请向医生咨询。 5.请放置在儿童不能触到的地方。 6.请不要将甲锉重复用于健康指(趾)甲。 7.每次使用前,如有必要,锉光受感染的指(趾)甲,并用药签除去残留的搽剂。 8.如果接触有机溶媒(如白酒、稀料等),需戴防护手套以保护指(趾)甲上的涂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