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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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O-甲基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灰黄霉素。其化学名为:6-甲基-2,4,6-三甲氧基-7-氯-螺[苯并呋喃-2(3H),1-[2]环己烯]-3,4-二酮。分子式:C17H17ClO6,分子量:35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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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逸舒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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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139 |
国药准字H31020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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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本品适用于各种癣病的治疗,包括头癣、须癣、体癣、股癣、足癣和甲癣。上述癣病由深红色发癣菌、断发癣菌、须发癣菌、指间发癣菌等以及奥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样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所致。本品不宜用于轻症、局限的浅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药已可奏效者。灰黄霉素对念珠菌属、组织胞浆菌属、放线菌属、孢子丝菌属、芽生菌属、球孢子菌属、奴卡菌属及隐球菌属等感染及花斑癣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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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0.25g(2片),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4片),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2片),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4片),以后一次0.25g(2片),一日2次。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11kg,一次62.5mg(0.5片),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kg,一次0.125g(1片),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kg,一次0.1875g(1.5片),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kg,一次0.250g(2片),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或遵医嘱。 |
以下为微粒型的剂量。成人甲癣和足癣,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头癣、体癣或股癣,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或一次500mg,每日1次。小儿2岁以上体重14~23kg者,一次62.5~125mg,每12小时1次,或125~250mg,每日1次。小儿体重大于23kg者,一次125~250mg,每12小时1次,或250~500mg,每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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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卟啉症、肝功能衰竭、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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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中本品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同时本品及其代谢物可进入母乳中,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 |
儿童注意事项: 2岁以下儿童缺乏应用本品的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证实本品有致畸作用,故孕妇禁用。育龄期妇女治疗期间采取避孕措施,并持续至治疗结束后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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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本品适用于各种癣病的治疗,包括头癣、须癣、体癣、股癣、足癣和甲癣。上述癣病由深红色发癣菌、断发癣菌、须发癣菌、指间发癣菌等以及奥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样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所致。本品不宜用于轻症、局限的浅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药已可奏效者。灰黄霉素对念珠菌属、组织胞浆菌属、放线菌属、孢子丝菌属、芽生菌属、球孢子菌属、奴卡菌属及隐球菌属等感染及花斑癣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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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革兰阳性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有抑制作用,对部分革兰阴性菌如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杆菌、淋病奈瑟菌、嗜肺军团菌和部分厌氧菌如脆弱拟杆菌、消化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等也有抑制作用,此外对支原体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特点为在体外的抗菌活性与红霉素相似,但在体内对部分细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的抗菌活性比红霉素强。本品与红霉素之间有交叉耐药性。本品的作用机制是通过阻碍细胞核蛋白50S亚基的联结,抑制蛋白合成而产生抑菌作用。 |
本品主要对毛发癣菌、小孢子菌、表皮癣菌等浅部真菌有良好抗菌作用。对念珠菌属、隐球菌属、组织胞浆菌属、孢子丝菌属、芽生菌属、球孢子菌属等无抗菌作用。该药系通过干扰真菌核酸的合成而抑制其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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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3.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4.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5.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6.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7.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8.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本品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同时本品及其代谢物可进入母乳中,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 |
1交叉过敏由于灰黄霉素获自青霉菌,由此推测该药可能与青霉素类或青霉胺存在交叉过敏,然而临床并未证实此情况存在,但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本品时仍需谨慎,并严密观察。 2灰黄霉素在动物实验中有致肿瘤作用。 3本品偶可致肝毒性,原有肝病或肝功能损害者需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 4本品可诱发卟啉病、红斑狼疮,红斑狼疮患者如有指征应用该药时必须权衡利弊后决定。 5治疗中需定期检测周围血象、肝功能、血尿素氮、肌酐及尿常规。 6本品可于进餐时同服或餐后服,以进高脂肪餐为最佳,因可减少胃肠道反应及增加药物吸收。 7为防止复发,治疗应持续到临床症状消失和实验室检查证实病原菌已完全根除。一般疗程为:头癣8~10周;体癣2~4周;足癣4~8周;指甲癣至少4个月;趾甲癣至少6个月;但趾甲癣的复发率仍高。 8通常需同时予以适宜的局部用药,此对足癣尤为重要。 9男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至少6个月应采取避孕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