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痤疮、扁平苔藓、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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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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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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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54 |
国药准字H2006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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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藓、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单纯性和复杂性泌尿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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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
本品宜饭后吞服,不宜掰开,压碎或咀嚼药片。成人常用剂量:肾功能减退:对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肝功能损害: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氧氟沙星肝脏消除减慢,因此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400mg。肾功能减退:本品不推荐用于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肝功能损害: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氧氟沙星肝脏消除减慢,因此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4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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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妊娠妇女;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小儿、妊娠和哺乳期妇女以及癫痫病人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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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有致畸性。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在口服本品期间及服药前三个月和服药后一年内应严格避孕,育龄妇女服药前、停药后应做妊免实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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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藓、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单纯性和复杂性泌尿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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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细胞诱导分化药。维A酸是维生素A的代谢中间体,主要影响骨的生长与上皮代谢。通过调节表皮细胞的有丝分裂和表皮细胞的更新,促进正常角化,影响上皮代谢,对上皮角细胞的生长和角质层的脱落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可促使已有的粉刺去除,同时又抑制新的粉刺;可阻止角质栓的堵塞,对角蛋白的合成有抑制作用。 |
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氧氟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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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口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或与谷维素、VitB1、VitB6等同服,可使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在治疗严重皮肤病时,可与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
1.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2.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3.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4.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5.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