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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处方 医保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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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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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异维A酸胶丸
异维A酸胶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盐酸左氧氟沙星,(-)-(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盐酸盐—水合物。【分子式】C18H20FN3O4·HCl·H2O【分子量】415.85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

生产企业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560

国药准字H200552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适用于重度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成人每日0.4g(4支),分2次静滴。每次0.2(2支)稀释于250~50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重度感染患者及症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0.6g(6支),分2次静滴。每次0.3g(3支)稀释于50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滴注时间250ml不得少于2小时,500ml不得少于3小时。【药物过量】若过量服用,应清除患者胃内容物,维持适当补液,并进行临床观察。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口服治疗痤疮的剂量应因人而异,从0.1~1(mg/kg)/日不等,一般建议开始剂量为0.5(mg/kg)/日,分两次口服。本药为脂溶性,进餐时服药可促进吸收,治疗2~4周后可根据临床效果及不良反应酌情调整剂量。6~8周为一疗程,疗程之间可停药8周,停药后短期内可持续改善症状。

副作用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禁用。【药物过量】若过量服用,应清除患者胃内容物,维持适当补液,并进行临床观察。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维生素A过量及高血脂症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注意事项: 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药物过量可发生骨结构的改变,包括儿童骨骺盘早熟融合。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育龄期妇女及其配偶服药期间及服药前、停药后应3个月内应严格避孕,接受治疗2周前作妊娠试验,以后每月1次,确保无妊娠。 老人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适用于重度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药理作用

本品属喹诺酮类抗菌药。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2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旋转酶活性,抑制细菌DNA的复制。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白杆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属、志贺菌属、部分大肠杆菌等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流感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淋球菌、衣原体等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1.药理学:本药的作用机制尚未完全清楚。用于治疗痤疮时具有缩小皮脂腺组织,抑制皮脂腺活性,减少皮脂分泌,减轻上皮细胞角化及毛囊皮脂腺口的角质栓塞,并抑制痤疮丙酸杆菌数的生长繁殖。近来研究还表明本药可调控与痤疮发病机制有关的炎症免疫介质以及选择性地结合维A酸核受体而发挥治疗作用。 2.毒理学:试验表明有严重致畸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胺药、皮质类固醇等。(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动动,直到症状消失。(6)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1.本药避免与维生素A及四环素等同时服用。 2.用药期间及停药后三月内不得献血。 3.避免太阳光及UV射线过度照射。 4.糖尿病、肥胖症、酗酒及高脂血症、脂质代谢紊乱者慎用。 5.治疗初期痤疮症状或许有短暂性加重现象,若无其他异常情况,可在严密观察下继续用药,不宜同时服用其他角质分离剂或表皮剥脱性抗痤疮药。 6.必要时可用温和的外用药作辅助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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