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氧沙林搽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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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白癜风、牛皮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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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其化学名称为:9-甲氧基-7H-呋喃[3,2-g][1]苯并吡喃-7-酮 |
阿昔洛韦,其化学名称为9—(2—经乙氧基)鸟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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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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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三九(南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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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H20090273 |
国药准字H20090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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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白癜风、牛皮癣。 |
本品适用于免疫受损患者无致命危险的带状疱疹、单纯性疱疹病毒皮肤粘膜感染及早期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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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初期治疗需用75%的酒精稀释4-5倍后使用,随着皮肤对药物耐受性的提高,可稀释2-3倍后使用。用棉花棒或毛笔蘸药涂在患处,注意尽量不涂到患处以外的部位。1-2小时后,照射阳光或紫外线(320~380nmU.V.A.)。初照时间为0.5-1分钟,以后每周增加1分钟,出现明显红斑反应时,不再增加照射剂量。隔日或每日治疗一次。外用与内服配合使用,疗效更佳(内服方法参见敏柏宁片说明书)。疗程视适应症而定。 |
用本品涂擦患处,并覆盖,每次用量适中,每3小时1次,每日6次,连用7天。涂擦本品时,应注意防护用指套或橡皮手套涂擦,以免感染身体其他部位或感染他人。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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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红斑狼疮症、红细胞生成性卟啉症和着色性干皮病患者及其它光敏疾病患者。2;皮肤癌史患者。3;曾使用含砷药物或放射治疗的患者。4;无晶状体的患者(因没有晶状体,视网膜损害的危险性明显增加)。5;对补骨脂类有特异反应或过敏史的患者。6;有黑色瘤或黑色瘤病史的患者。 |
对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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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妊娠期间不建议治疗。 老人注意事项: 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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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白癜风、牛皮癣。 |
本品适用于免疫受损患者无致命危险的带状疱疹、单纯性疱疹病毒皮肤粘膜感染及早期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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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8-甲氧补骨脂素)是从尼罗河岸的植物大阿美的种子内提取出来的光敏化剂,具有光动力学作用,使皮肤对太阳光或人工紫外线作用敏感。它的作用谱在320~380nm之间,365nm的效果最大。-毒理特性:动物试验显示甲氧沙林没有致畸作用。小规模人体临床试验数据也未显示有致畸作用。 |
局部可能有轻度烧灼感、刺痛、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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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药是强力光敏药物,只能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2照射治疗后,应清洗患处并遮盖治疗部位,以避免过度阳光或紫外线照射,防止烧伤的风险。3长期多次照射引起皮肤老化,皮肤呈深红色或起水泡,应停药数日,直到以上症状消失。4治疗接近眼部时,应避免药液进入眼内,并注意在白天配戴眼罩或能完全遮蔽紫外线的太阳眼镜,以避免晶体受损而发生白内障。5建议青年女性在治疗期间采用有效的避孕方法。6防止儿童接触。 |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仅限用于皮肤涂擦、不能用于点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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