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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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称为;(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分子式】C15H14ClN3O4S·H2O【分子量】385.82 |
本品为曲安奈德的灭菌混悬液。含曲安奈德(C24H31FO6)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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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第三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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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027 |
H20090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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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1.风湿性、类风湿性关节炎;2.支气管哮喘、过敏性鼻炎、荨麻疹;3.急性扭伤、肩周炎、腱鞘炎、滑囊炎、慢性腰腿痛;4.各种皮肤病(如神经性皮炎、温疹、牛皮癣、疤痕疙瘩、肥厚性疤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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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每日总量不超过4.0g。或遵医嘱。 |
1肌注20-80mg/次,每周1次,每次注入均须更换注射部位。 2关节腔内或皮下注射用量酌情决定,一般为2.5mg-5mg。 3对皮肤病可于皮损部位或分数个部位注射,每处剂量为0.2-0.3mg,每日剂量不超过30mg,每周总量不超过75mg,用前应充分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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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
1本品不得用于活动胃溃疡、糖尿病、结核病、精神病、急性肾小球肾炎或任何未为抗生素所控制的感染或真菌感染。 2一些进行性病毒感染、疱疹、风疹、眼部带状疱疹。 3A型、B型、非A、非B型急性病毒性肝炎。 4自发性血小板缺乏性紫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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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一个月内的婴儿使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据文献资料报道,相对于45岁以下健康成人受试者,健康老年受试者(65岁以上)单独服用的750mg头孢克洛,40-50%患者有高AUC,且20%患者有低的肾脏清除率。这些不同主要是由与年龄有关的肾脏功能性疾病引起。在临床研究上,当老年患者按成人推荐剂量服用时,临床效果和安全性类似于成人患者,老年患者服用剂量并无不同。因此,除非老年患者虚弱、营养不良和严重肾功能损害,一般不需要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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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1.风湿性、类风湿性关节炎;2.支气管哮喘、过敏性鼻炎、荨麻疹;3.急性扭伤、肩周炎、腱鞘炎、滑囊炎、慢性腰腿痛;4.各种皮肤病(如神经性皮炎、温疹、牛皮癣、疤痕疙瘩、肥厚性疤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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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
本品为合成的皮质类固醇,具有如下药理作用: 1抗炎作用:其抗炎和变态反应的作用强而持久。能减轻充血,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抑制炎症细胞(淋巴细胞、粒细胞、巨噬细胞等)向炎症部位移动,阻止炎症介质如激肽类、组织胺、慢反应物质等发生反应,抑制吞噬细胞的功能,稳定溶酶体膜,阻止补体参与炎症反应,抑制炎症后组织损伤的修复等。 2免疫抑制作用:本药可影响免疫反应的多个环节,包括可抑制巨噬细胞吞噬功能,降低网状内皮系统消除颗粒或细胞用作,可使淋巴细胞溶解,以致淋巴结、脾及胸腺中淋巴细胞耗竭。此作用对T细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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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
1本品为混悬剂,严禁静脉注射和椎管注射。 2关节腔内注射可能引起关节损害。 3本品作用强,故应严格掌握适应症,防止滥用,才能避免不良反应和并发症的发生。 4如长期大量应用一旦病情控制,停药时应逐渐减量,不宜骤停,以免复发或出现肾上腺皮质机能不足症状。 5本品受冻后聚集成块,故应在不低于10℃的条件下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