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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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63mg、阿司匹林0.115g、咖啡因15mg。 |
本品主要成分:奈韦拉平,其化学名为11-环丙基-5,11-二氢-4-甲基-6H-二吡啶并[3,2-b:2#39;,3#39;-e][1,4]二氮杂卓-6-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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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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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203 |
H20110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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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HIV-1感染,应与其他抗HIV-1药物联合用药。可单独用于预防母婴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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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3~6岁:一次1片,一日3次;7~12岁:一次1.5~2片,一日3次。 |
成人:口服,一次200mg,一日一次,连续14天(这一导入期的应用可以降低皮疹的发生率);之后改为一日两次,一次200mg,并同时使用至少两种以上的其它抗HIV-1药物。儿童患者:2个月至8岁(不含8岁)的儿童患者推荐口服剂量是用药初始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7mg/kg。8岁及8岁以上的儿童患者推荐剂量为初始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4mg/kg。任何患者每天的总用药量不能超过400mg。应告知患者按照处方剂量每日服用奈韦拉平的必要性。如果漏服药物,患者应该尽快服用下一次药物,但不要加倍服用。如果患者停用奈韦拉平超过七天,应按照给药的原则重新开始,即200mg药物,每日一次导入,之后每次200mg,每日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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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奈韦拉平及片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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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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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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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HIV-1感染,应与其他抗HIV-1药物联合用药。可单独用于预防母婴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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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PGE2)合成和释放而产生周围血管扩张,引起出汗以达到解热作用,同时能抑制缓激肽等的作用,提高痛阈而产生镇痛作用。 |
奈韦拉平是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1)的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NRTI)。奈韦拉平与HIV-1的逆转录酶(RT)直接连接并通过使此酶的催化端破裂来阻断RNA依赖和DNA依赖的DNA聚合酶活性。奈韦拉平不与底物或三磷酸核苷产生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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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 2.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3.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4.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
本品治疗后的初始8周是很关键的阶段,对患者情况需进行严密的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严重和威胁生命的皮肤反应或严重的肝炎/肝衰竭。另外必须严格遵守剂量要求,尤其是在14天导入期时。对于监控检查的频率,有专家指出至少每月一次以上,特别在增加剂量之前及增加后2周。对由于严重皮疹,皮疹伴全身症状,过敏反应和奈韦拉平引起的肝炎而永久中断奈韦拉平治疗的患者不能重新服用。在服用奈韦拉平期间,继往出现AST或ALT正常值上限5倍,重新服用韦拉平后迅速复发肝功能不正常的患者应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