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可用于预防暂时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塞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2.用于缓解轻度或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3.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咽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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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司匹林 |
主要成分:齐多夫定,化学名称:3'-叠氮基-3'-脱氧胸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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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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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222 |
国药准字H2004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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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可用于预防暂时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塞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2.用于缓解轻度或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3.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咽喉痛。 |
齐多夫定胶囊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成年人和儿童。由于齐多夫定显示出可降低HIV母-婴传播率,齐多夫定亦可用于HIV阳性怀孕妇女及其新生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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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将药片放于口腔中,充分咀嚼后,用水服下,儿童须在成人指导下用药。 1 阿司匹林用于抑制血小板聚集:应从小剂量开始:一日一次,一次一片。或按医嘱调整剂量。 2 用于缓解轻度或中度疼痛以及感冒引起的发热,咽喉痛,剂量应根据年龄,体重进行调整,请遵医嘱。 |
成人:如与其它抗逆转录酶病毒药联合使用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600mg,分次服用;若单独应用本品则推荐500mg/天或600mg/天,分次服用(在清醒时每4小时服100mg)。 儿童:推荐3个月至12岁儿童给药剂量为每6小时180mg/m2,不应超过每6小时200mg/m2。 新生儿给药:出生12小时后开始给药至6周龄,口服2mg/kg/6小时。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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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下列情况应禁用: ①活动性溃疡病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道出血; ②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 ③有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史者,尤其是出现哮喘,神经血管性水肿或休克者。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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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患者,尤其有发热及脱水者,易出现毒性反应。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及水痘患儿应用本品,可能与发生瑞氏综合征(Reye`ssyndrome)有关,中国尚不多见。小儿用药应慎重,遵医嘱用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易于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在妊娠头3个月应用本品可致畸胎,如脊椎裂,头颅裂,面部裂,腿部畸形,以及中枢神经系统,内脏和骨骼的发育不全。在人类也有报道应用本品后发生胎儿缺陷者。阿司匹林可在乳汁中排泄,哺乳期妇女口服650mg,5~8小时后乳汁中药物浓度可达173~483μg/ml,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下降服用本品易出现毒性反应,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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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可用于预防暂时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塞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2.用于缓解轻度或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3.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咽喉痛。 |
齐多夫定胶囊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成年人和儿童。由于齐多夫定显示出可降低HIV母-婴传播率,齐多夫定亦可用于HIV阳性怀孕妇女及其新生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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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学:1镇痛作用:主要是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及其他能使痛觉对机械性或化学性刺激敏感的物质(如缓激肽,组胺)的合成,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但不能排除中枢镇痛(可能作用于下视丘)的可能性; 2解热作用:可能通过作用于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引起外周血管扩张,皮肤血流增加,出汗,使散热增加而起解热作用。此种中枢性作用可能与前列腺素在下视丘的合成受到抑制有关; 3抑制血小板聚集的作用:是通过抑制血小板的环氧酶,减少前列腺素的生成而起作用。毒理学:急性毒性试验:大鼠经口给药的LD50为1500mg/kg;小鼠经口给药的LD50为1100mg/kg。 |
本品为抗病毒药,在体外对逆转病毒包括人免疫缺陷病毒(HIV)具有高度活性。在受病毒感染的细胞内被细胞胸苷激酶磷酸化为三磷酸齐多夫定,后者能选择性抑制HIV逆转酶,导致HIV链合成终止从而阻止HIV复制。 毒理作用 亚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大白鼠口服给药6个月试验,最大用量每日500mg/kg组出现贫血,但这时血浆中浓度相当于病人临床用量的100倍。猴服药3个月和6个月两组试验,每日34-300mg/kg组出现贫血,试验6个月时观察到骨髓变化及末梢血红细胞形态有轻微变异。 致癌、致突变及生殖力毒性 齐多夫定三个剂量给予小鼠和大鼠(每组小鼠、大鼠均60只),开始小鼠剂量30、60、120mg/kg/日,大鼠80、220、600mg/kg/日,在给药90天后,因小鼠出现贫血,剂量降低至20、30与40mg/kg/天。大鼠的高剂量组在91天后降至450mg/kg/天,在279天后降至300mg/kg/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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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或药师。本品易于通过胎盘,并可由乳汁分泌,故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年老体弱或体温在40℃以上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等患者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儿童 |
对粒细胞计数;1.000/mm3或血红蛋白水平;9.5g/dl的病人使用时应极度谨慎。由于严重贫血最常发生于治疗4-6周时,此时需要调整剂量或停止治疗,故治疗过程中应经常作血细胞计数(至少每2周1次)。如发生粒细胞减少或贫血,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