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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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其化学名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分子式:C8H9NO2分子量:151.16。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50毫克。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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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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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039 |
国药准字H1093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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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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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3~0.6g,一日0.6~1.8g,日剂量不宜超过2g。退热治疗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给药不宜超过10天。儿童按体重一次10~15mg/kg,一日3~4次;12岁以下儿童每24小时不超过5次剂量,疗程不超过5天。 |
直肠给药:3~6岁儿童,一次1粒(塞肛门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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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和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2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3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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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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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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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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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环氧合酶,选择性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的合成,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作用较阿司匹林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品无明显抗炎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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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对于1-2岁的小儿,如24小时症状不见缓解请停药并咨询医生;对于2岁以上的儿童,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 |